朱知县沉思片刻,道:“你与人通奸半年之久,你父亲知道了,因此杀了一桂,这很可能。”于是,他下令对杜预修用刑。杜预修痛苦万分,却坚称自己无罪。朱知县又将季兰上了夹棍。
季兰心中五味杂陈,她想:一桂那么爱我,如今他已经不在了,幸好我怀了他的孩子,已经三个月了。如果能生个男孩,那么一桂也算有了后代。如果我因为受刑而伤了胎,那么我活着也没有意义了。于是,她咬牙承认道:“一桂是我杀的。”
朱知县眉头紧锁:“一桂是你的情人,你为何忍心杀他?”季兰泣不成声:“他未曾娶我,所以我杀了他。”朱知县冷冷道:“你虽未嫁,但你们情投意合,已如夫妻。你先是以室女之身与人通奸,后又以妻子之身杀夫,淫狠两兼,应当抵罪。”郑鸣华和杜预修都信以为真。
过了六个月,季兰生下了一个男孩。郑鸣华因为没有儿子,视这个孙子如珍宝,将他接回家中抚养,保护得无微不至。
半年之后,包公巡行到府城,晚上他翻阅杜季兰一案的卷宗,忽然,一只大蜘蛛从梁上垂落,吞噬了卷中的几个字,然后又迅速爬了回去。这一幕让包公心生疑惑,他决定次日亲自审理这桩案子。
在堂上,杜季兰声泪俱下地说道:“我与郑一桂两情相悦,真心相待,怎么可能杀他呢?只是当时我已有三个月的身孕,担心受刑会伤到胎儿,所以才屈招认罪。实际上,一桂并非我所杀,也与我父亲无关,必定是外人因某种原因杀了他,让我这个无辜之人顶罪。”
包公眉头紧锁,问道:“你可还与其他人有情?”季兰坚决地摇头:“只有一桂,再无他人。”
包公心中更加疑惑,他想起蜘蛛吃字的事情,觉得这其中必有蹊跷。他推测凶手可能姓朱,或者是朱知县审案有误。于是他问杜季兰:“你家附近都有哪些人?把他们的名字都报上来。”
郑鸣华报出了数十个人的名字,但其中并没有姓朱的,只有一个名叫萧升的人。包公心中一动,他想:“蜘蛛又名蛸蛛,莫非指的就是这个人?”于是他又问:“萧升是做什么的?”回答说:“他是个屠户,专门宰猪。”
包公心中一喜,他想:“猪与朱音同,这个人必定是凶手!”于是他命令郑鸣华和公差一起去捉拿萧升来作为案件的证人。公差到了萧升家,对他说:“郑一桂的人命案子,包大人要你去一趟。”
萧升突然变得神情恍惚,他喃喃自语道:“完了!当初是我错杀了你,今天该我抵命了。”公差喝道:“我们只是让你去做证人!”萧升这才清醒过来,他惊恐地说:“我刚才分明看见一桂向我索命,原来是公差。这是他的冤魂来找我了,我跟你们去认罪就是了。”
郑鸣华这才明白,原来自己的儿子是被萧升所杀。他立即和公差一起将萧升押送到官府。在堂上,萧升一一招认了自己的罪行:“那天我早起宰猪,看见季兰送一桂出门,我就想去占季兰的便宜。她说要嫁给一桂,不肯从我。第二天晚上,我就把一桂杀了,想图谋季兰。没想到今天事情败露,我愿意偿命,再没什么可说的了。”
包公沉声宣判道:
“经本官审理查明,郑一桂与杜季兰确有私情,两人情投意合,已有半年之久。季兰因此怀有三月身孕,二人原打算结为夫妻,共度余生。然而,恶徒萧升偶然撞见二人幽会,便心生邪念,企图强行霸占季兰。因季兰坚决不从,萧升怀恨在心,遂暗中刺杀了一桂。前任官员未能查明真相,误将季兰定为死罪;今日本官访得实情,理应判处萧升以命偿命。其余人等一概无罪释放,正犯萧升收监待决。”
季兰闻言,含泪禀告道:“感谢老爷明察秋毫,使妾身得以死里逃生。妾身虽无以为报,但愿来世结草衔环以报老爷之恩。妾身虽已许配给郑郎,但尚未过门。如今儿子已在郑家,妾身愿意被郑郎父母收留,终身侍奉他们,誓不改嫁他人,以赎回先前私奔的耻辱。”
郑鸣华叹息道:“当初亡儿确实有意聘娶季兰为妻,但我嫌弃她与人私通,认为她不是贞淑之女,所以坚决不同意。如今看来,她不仅能够拒绝萧升的威逼利诱,还愿意为我儿守节抚孤。我应当收留她,并好好抚养我的孙子。”
包公当即判决季兰归入郑门,侍奉公婆。后来,季兰寡居守节,独自抚养孤子郑思椿成人。郑思椿十九岁时便考中进士,官至两淮运使,并封赠母亲杜氏为太夫人。郑鸣华因当初择媳过严,导致儿子因奸情被杀;杜预修则因后妻的阻挠和牵制,使得女儿因私通而招致祸端。这两位父亲的故事,都可成为天下为人父母的深刻教训啊!
十七
世间万物,总有其独特的规则与道理。在越地,人们习惯称之为“说公事”,而在吴地,则更喜欢用“讲人情”来描述。
那些擅长“说分上”的人,一旦踏入迎宾馆,无论是面对知府还是县令,他们总能坐下来,娓娓道来。倘若官员们愿意倾听,那自然是好事,他们的脸上会浮现出满意的笑容,话题也会不断展开。然而,一旦有些微的不满,双方就会如同两个僵尸一般,一个抬头望着屋顶,口中不停地说着,另一个也抬头看着屋顶,默默地听着。这种现象,在民间被形象地称为“僵尸数椽子”。
想象一下,一个人死在床上,但由于一时之间棺材尚未备好,他的面孔只能朝着屋顶。家人和亲友们,今日等,明日等,一直等到棺材准备好,才能将他妥善地安放进去。这等待的过程,就像那说分上的人和听分上的人,各自仰面朝着屋顶,仿佛变成了数着屋顶椽子的僵尸。
所以,我要奉劝那些做官的人,千万不要让自己陷入到这种没有棺材的境地。何必去费尽心思地说分上,听分上,先去练习那数椽子的功夫呢?还是应该公正无私,明辨是非,避免陷入这种尴尬的境地。
在这纷繁复杂的东京城里,有个姓任名事的知县,此人有个毛病,那就是凡事都只听别人的说辞,全然不顾天理人情。无论上司的书信还是同年的帖子,他都能拿来做文章,为乡里人谋人情,却从不顾及百姓的苦难。那些能说会道的人得了银子,他也就顺水推舟地做了个人情;而那些不会说话的,就只好自认倒霉,甚至丢了性命。这样的知县,不知冤枉了多少事,害了多少人。
有一天,任知县听了监司齐泰的书信,竟然将一个无辜的人定了死罪,导致那人家破人亡,流离失所。这个可怜的人姓巫名梅,真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就这样被冤枉死了。
到了阴间,巫梅心中愤愤不平,他想:“这世间的关节我都走不通了,只有包公他一生公正无私,不听私书,而且夜里还能断阴司的案子,我何不前去向他申诉呢?”
于是,在包公赴阴床断事的那个夜晚,巫梅找到了他,申诉道:“我因为任知县的徇私枉法,被无辜杀害,现在来到阴间,希望包公能为我申冤。任知县听了齐泰的私书,就枉陷我致死,还连累我全家流离失所。他严刑逼供,将我们平静的生活变成了冤屈之地;我们拖家带口,从良民变成了流民。儿女们悲啼不止,纵使遇到张辽这样的英雄也止不住哭声;妻子离散,就算让郑侠来画也画不出我们的苦楚。任知县只凭一纸书信,两句话,就犹如得到了天降的玉旨;他哪管我们经受了多少次拷问,多少次审讯,视人命如草芥。有私情的人,杀人也能求生;没私情的人,被杀就只能等死。我恳请包公为我申冤!”
包公仔细阅读完那份诉状后,脸色瞬间变得铁青,他愤怒地喝道:“真是可恶至极!我包拯生平最痛恨的就是这种徇私舞弊的行为。选拔童生时,若是听了人情,那些真正有才华的就会被埋没;审理案件时,若是听了人情,那些虚假的证词就会被当作事实。这种风气,简直是对公正和公平的侮辱!”
他立刻命令鬼卒将那个听信私情的任知县拘拿到堂前。没过多久,任知县就被带到了包公面前,他跪在台阶下,浑身颤抖。
包公冷冷地看着他,厉声道:“好一个听人情的知县,不知你屈杀了多少无辜之人!”
任知县急忙辩解道:“大人明鉴,这并非知县的本意。请允许我向大人诉说其中的苦衷。”
他抬起头,开始诉说起来:“我身为一个读书人,通过科举考试获得了进士的身份,本想着能够为国家尽忠,为百姓谋福。然而,当我真正踏上仕途,担任知县一职时,才发现事情并非想象中那么简单。我身处的位置卑微,职责重大,而民风又如此刁钻刻薄。对于乡绅的请求,我不听不行,听了又不对;对于百姓的怨言,我不问不清楚,问了也往往难以明了真相。我时常陷入两难的境地,一边是徇私情难以维护法律的公正,一边是不徇私情又难以在官场立足。若是不听乡绅的话,或许日后会被降职调离;若是不听上司的话,罢官革职就在眼前。如今我已经身死,却被告上了阴曹地府,我真是后悔当初为何要选择为官之路。请大人明察秋毫,为我申冤。”
包公听着任知县的诉说,眉头紧锁,他知道官场中的种种复杂和无奈,但他也深知法律的重要性。他决定深入调查此事,为那些无辜受害者讨回公道。
知县小心翼翼地呈上了诉状,声音中带着一丝无奈和困惑:“大人,我也难啊。要是听了那些私情,怕会冤枉了无辜的平民;可若是不听,又怕断了自己的前程。这次来找我徇私的,是齐泰大人,他是我直接的上司,我实在是难以拒绝啊。”
包公听了,眉头紧锁,立刻命令手下再去拘捕齐泰。不一会儿,齐泰被带到了堂前。包公直视着他,冷冷地问道:“齐泰,你身为监司之官,理应公正无私,为何反而去给县官讨人情?”
齐泰有些尴尬地笑了笑,辩解道:“大人,俗话说得好,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如果任知县不是本身就愿意听人情,我又怎么可能去讲呢?就好比大人您一向严明,谁敢拿私书来求见您?就算是天子的诏书,您也会审慎对待,更何况是我这个监司呢?这起冤案,完全是任知县的错,与我无关啊。请允许我再详细解释一下。”
他深吸一口气,开始诉说:“做县官真是难上加难,治理一方也要讲究方法。如果能够杜绝贿赂,那么即使门庭若市,内心也能保持清明如水;如果政策公正,自然会有百姓的歌颂和赞誉。但如今任知县为政不公,冤枉的人又何止巫梅一个?他徇私情太过严重,听信的人又岂止我一个齐泰?我说不说在于我,他听不听在于他。如果他自己不打开那扇‘后门’,谁又敢去私通关节呢?直到有人告发,才牵扯出这起嫁祸之事。冤有头债有主,这责任不能随便转移;生前受了私情,死后就要受罪,这账不能东拉西扯。请大人明察秋毫,为我申冤。”
包公听完齐泰的辩解,眉头微挑,淡淡地说道:“齐泰,你说得似乎有些道理。照你的说法,只要知县不肯听私情,你就不去讲私情了。这可真是对别人严格,对自己宽容啊。如果你真的不愿意讲私情,那又怎么会有人找你讲私情呢?”
任知县一听,连忙磕头道:“大人所言极是,小的知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