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7(8.6)
592.4(23.8)
372.4(14.9)
108.9(4.4)
99.0(4.0)
339.2(13.6)
282.9(11.3)
————
2493.2(100.0)
450.2(16.8)
548.7(20.5)
669.5(25.0)
526.6(19.6)
41.9(1.6)
138.4(5.1)
241.1(9.0)
65.3(2.4)
————
2681.7(100.0)
资料来源:侯继明:《中国的外国投资和经济发展》,第 16 页。
在 1931 年日本人占领满洲并开始对它的发展大量投资之前,最大的投资
者是英国(见表 23)。英国的直接投资分别占 1914 年和 1931 年英国总投资
的 66%和 81%;在 1931 年约有一半用在与外贸直接有关的领域,21%用在
房地产,18%用在制造业,5%用在公用事业,2%用在矿业,3%用在杂项。
①罗伯特?F。德恩伯格:《外国人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见珀金斯编:《中国现代经济》,第 28—
30 页。
①C。F。雷默:《中国的外国投资》,第 170—171 页。
当 1905 年日本在南满站稳脚跟后,日本在中国的资本迅速增加。日本的直接
投资(占 1931 年总投资的 77%)主要在运输业(南满铁路)、进出口贸易、
制造业(主要是棉纺业)和矿业。俄国的投资几乎全部用在中东铁路上,这
条铁路在 1935 年卖给了日本。 ①
直接商业投资是 1914、1931 和 1936 年外国总投资的 66%、77%和 77
%。出现的差额主要是中国政府的借款。侯继明对雷默和东亚研究所(表 24)
的数据的再核算,表明 1931 年这种直接投资的分配如下:进出口贸易 19.4
%;铁路 16.0%;制造业 14.9%;地产 13.6%;银行和金融 8.6%;航运
7.8%;矿业 4.4%;交通和公用事业 4.0%;杂项 11.3%。从这些数字马上
就可以看出,与许多“不发达”国家的外国投资的典型模式相比照,在中国
的外国资本很少进入以出口为方针的实业,如矿业或种植业。甚至在满洲,
日本对农业的投资也是微不足道的。
在这样一些国家——例如拉丁美洲的许多国家,或荷兰统治下的印度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