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约翰?K。张:《共产党统治前中国的工业发展:计量分析》,第 70—74 页。
①巫宝三:《中国国民所得一九三三修正》,第 137—142 页,表明手工业的净增值为所有的工业的 72%,
但根据的“工厂”是这样定义的:雇用 30 名以上工人的企业,并使用机械动力。
争,传统的手工制造业一直在下降。②在满洲,如前面指出的,可能是这种情
况,即工厂工业的增长以牺牲“小型的”(即手工业的)工业为代价。但就
整个中国来说也是这样吗?有关这个问题的片断资料更适合这样的结论:在
绝对数字上,手工业产量总体上不变,比起刚提到的悲观看法来甚至还有增
长。
在 14 类产品中手工业生产
表 7 占总增值的百分数,1933
产品
木材和木制品
机器,不包括电机
金属制品
电器
运输设备
石头、粘土和玻璃制品
化学制品
纺织品
衣被和编织品
皮革和类似制品
食品
烟草、果酒和酒
纸和印刷品
杂品
%
95.5
31.3
12.1
0.5
69.4
67.8
22.5
46.1
66.5
56.2
90.1
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