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一直说,查不到线索,查不到线索。看,线索是不是来了?
这么多的车,这么多的人,还拍的那么清楚?
特别是这个女人,在团伙内的级别肯定不比马山低……
他压抑着兴奋,安排特勤:就一辆普通的出租车,在肯德基的门口接了林思成。
绕着商场转了两圈,确定没有尾巴,出租车开进了青海大厦。
林思成进了指挥车,摘掉了帽子,脱掉了夹克。
言文镜和两个队长目不转睛的盯着他:鬓间的头发少了一大块,明显在卫生间的时候剃过。
眉毛没有之前那么斜,眼线也往下压过,眼角有几丝若隐若现的纹路。
脸上涂过东西,有些黑,也有些干燥。嘴里像是含了什么,但改变的不止是腮,给人的感觉像是整个脸骨都大了一圈。
还有身材:明显要高一点,而且比之前宽了一点。
每一处都极细微,但合在一起,感觉像是换了个人一样:老了许多,壮了许多。
仔细再瞅,眼角和眉角抹过胶,包括眼尾的皱纹也是。脸上涂过油彩之类的东西,但并不亮,很是自然。
夹克很修身,林思成垫过肩膀,又刻意的将双臂外张,所以看起来壮了好多。
如果是熟人,如果一直盯着看的话,依旧能认出林思成。做了一下对比,比特勤支队的化妆师要差一些。
但问题是,队里的化妆师一化就是好几个小时,需要的颜料、道具、工具一大堆,而且是好几个人合作。
林思成就用了那么几分钟?
言文镜越看越是惊奇:“林老师,怎么做到的?”
“鱼膘提眉,松烟和驴血敷面、削杨木补腮、含蜡丸变声……”
说着,“吧嗒”的一声,林思成的腮帮子一鼓,吐出了两只小木块,“《太白阴经》物《虎钤经》中的小把戏……”
你管这叫小把戏?
几人啧啧称奇,但更让他们惊奇的,是林思成随意一瞟,就识破特勤的手段。
“看手、看脸、看皮肤……”
林思成指了指棒球:“这位爱玩枪!”
他又摘下眼镜,“这位每天敲键盘……”
说着,他又指指牛仔夹克:“这位好武,看走路就知道,是个练家子……”
“关键的是,麦!”
“正常人的眼镜腿不会震,帽檐更不会震,衣领也不会抖……”
三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就只是一错身的一刹那?
林思成的眼睛,得有多毒?
“那些眼线呢?”
“这个更简单:经常下坑的盗墓贼,因长期处于缺氧环境,会导致面部的微血管坏死……”林思成指点着颧骨与眼窝,“这里会泛灰,这里会泛青……”
“而大多数的墓里,都有少量的硫化氢和磷化氢气体,虽然不会使人中毒,但长期接触,会使鼻翼两侧腐蚀性溃烂,即便治好,也会留下暗斑……”
“最关键的地方,则在于手:长期被墓酸腐蚀,会使掌纹模糊……长期徒手掘土,指甲呈匙状凹陷……长期接触汞蒸气,会使手背皮肤鳞状角化……”
言文镜蠕动着嘴唇:他就是专门办文物案的,都不知道这些特征。
突然,他又想了起来:“那些车呢?”
林思成顿了一下:这个还真不是靠眼睛,而是靠鼻子。
包括那个卫衣男、格子西装、戴帽子穿棉裙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