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就是做生意,没什么好想法,也没启动资金,这条先搁置。
四就是盘桓在他心头的好几天的想法,写小说。
古代也称之为话本。
写小说是他的老本行了,顾清越得心应手,脑子里也有很多灵感。
在现代他刚完本一本小说,日更的手感还在。
只是他在现代擅长写都市虐文,顾清越觉得生活中很多人把世界想的太美好,尤其是喜欢看网文的大多数人群都是没有经历过社会毒打的学生,或者宅男宅女,所以他有义务去敲醒人们沉醉的心灵。
他写的文都取材于现实生活,有思想有深度,经常让男女主体会社会的毒打,然后才慢慢成长,其结局一般是,认清自己,活着就好。
顾清越抓着自己头发,苦思冥想,从现代转古代,跨度有点大,不知道会不会水土不服。
他倒是看过很多古代小说,只是没上手写过几本。
还有一个需要克服的大难关,他从前都是用电脑码字,时速可达三千,现在变成在纸上写,还是写毛笔字。
顾清越不太确定他能写多少。
毛笔字因为家学渊源,所以从小就练,十来年下苦工,字也算有风骨。
会写是会写,这个时代的字和他学习的字差不多,只是有个别字形态不一样,他翻了科举的四书五经,能看懂,也只是粗通。
最好是对比着类似字典的东西,这样才能确保万无一失。
要不然写出来的字大家都不认识,那可就贻笑大方。
怀揣着满腹担忧,顾清越睡着了。
——
翌日清晨,伴随着阳光洒进来的,是希望,还有暖意。
顾清越起晚了,李松云也只是敲门嘱咐了一声:“饭在锅里温着,你起来记得吃饭。”
待顾清越答应后,才放心地去忙活,今天他也去地里,还剩收尾的部分了,早点干完才放心。
今天早饭是粥和菜饼,吃完后,顾清越特地去和顾清晚说要去镇上。
“哥,去镇上干吗?能带着我去吗?”顾清晚期待地看着顾清越,小手忍不住揪着袖口的衣服,他很少去镇上,就算去镇上也是和阿姆一起去,买点油盐酱醋或者扯几尺粗布。
顾清越不忍心回绝他,但是今天是去找工作,实在不好带着他,无奈道:“晚哥儿,哥今天去镇上找活干,带着你不方便,下次一定带你去镇上,我们去逛集市,你看中的东西哥都给你买。”
顾清晚听到前面就撅起了嘴,满脸不高兴,可是听到后面简直双眼发亮,迫不及待的说:“你说真的,我看中的都买?”
顾清越看着他雀跃的神色,有点不好的预感,所以加了一个前提条件:“事先说好,你买的东西得在我荷包范围内,钱不够付,我们俩就得被扣在那里。”
晚哥儿小脸叹口气,做了个懂了的手势。
乖乖放顾清越走了。
晚哥儿也才十四岁,因为家贫,还要供着他这个哥哥读书,所以长得瘦小,看起来只有十一二岁,顾清越每次看到他,都挺心疼的。
放在现代,这个年纪还在上学,无忧无虑的,只需要认真学习,可是在古代,十四五岁已经可以嫁人了。
晚哥儿因为是小哥儿也不能上私塾读书。
所以懂事以后就做家务,学习做饭,做衣服,种地。
很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