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桌子是个老式四方桌,可能是用的太久,桌角都被磨得圆润,桌腿也被修补了好几回,到现在还有点晃,须得垫上些小木块还有稻草,才把饭桌弄稳当。
四个人正好围坐成一圈,桌子上整齐摆着四碗青菜汤,一小筐杂粮馒头,还有一碟咸菜。
只是多了一个鸡蛋。是特意给顾清越补身子的。
顾云水见顾清越也回来了,笑着问他:“怎么这个时候才回来?”
顾清越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路上遇见人,多说了几句话,耽误了时间。”
李松云见到儿子这样情状,一副了然的样子,笑问:“遇见什么人啦?怎么耳朵都红了。”
顾清晚也好奇望向他,饭也不吃了。
顾云水没观察这么仔细,一看自家儿子,耳朵真红了,顾清越本人是个白面书生模样,俊俏,脸皮薄。
顾清越心里觉得遇见几个小哥儿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脑海就突然浮现出杜若小哥儿真诚朝他笑着道谢的样子。
这小哥儿小小一只,俯身道谢,可可爱爱的,逆着光,头发丝都在发光,真的很让人心动。
反正在现代母胎单身二十五年的大龄男子,顾清越是没啥抵抗力,完全戳中他好吧,可爱,坚强,单纯的漂亮小哥儿。
虽然杜若也只是清秀,但是顾清越认为他是营养没跟上,骨相很好,养一养肯定很漂亮。
这样想着,思绪飘远了。
还是李松云叫醒他,“清越。”
顾清越这才回神,他模糊着回答了一句:“遇见咱村小哥儿欺负人,所以上前解围。”
李松云笑着和自家汉子对视了一眼,一切尽在不言中。>>
顾清越今年已经十九岁,不小了,从前没有定下婚约,是为了专心读书,先立业再成家。
秀才已经考上,前途一片光明。
此时正式该考虑娶媳妇儿的事了。
看来自家儿子比较喜欢小哥儿啊。
吃完饭后,顾云水去地里干活了,李松云笑着偷偷拉顾清晚上一边说了会儿悄悄话,然后才去灶房刷锅。
顾清越则悄悄跟上顾云水去地里了,他毕竟是个汉子,病这会儿也好的差不多了,不能总在家里躲懒。
早上兴致勃勃地干活,不到中午,顾清越就腰疼,腿疼,手也给磨红了,虽然没起泡,但一按就一个小坑,红通通的一片。
李松云感慨自家儿子懂事了,中午特地炒了菜,是上午顾清晚和小伙伴们一起去采的蘑菇,还有一个番茄炒鸡蛋。
——
劳作了一天,顾清越看着还在掉渣的土屋子,躺在床上琢磨着得去找个工作。
奈何他肩不能抗、手不能提,体力活干不了。
看来只能干脑力活了。
他心里筛选出几个选项。
一是继续读书,等考上举人,就能谋个小官当,到时候不仅光宗耀祖,还有稳定的俸禄,吃喝不愁。
不过这个选项第一时间就被他否定了,他脑子里的确有科举的知识,但是也不会运用,多少人考秀才都考到满头华发,他考举人,难度更大,时间也大大拉长,家里没有银钱供他读书了。
二是去镇上找工作,当个账房,或者是掌柜,或者是书坊的工作人员;应聘成为私塾的老师也可行,但是顾清越学历够,讲课不太行;当富贵子弟的启蒙老师,镇上没几个大户人家,请私人老师的很少,这条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