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受到部分的责难。过此就是掩盖意识形态和政治的不平衡,这种不平衡是
西方冲击的最深刻的后果,它几十年来阻挠一种有能力替换过去的儒家帝国
模式、并利用现代工业技术所固有的经济发展可能性的新的政治一体化的出
现。
中国的经济,至少在本章所涉及的年代,在中国历史戏剧的展开中没有
占据舞台的中心。它只是配角中的一个——也许只有几句精选的台词——听
候皇帝、官僚、外交家、将军、宣传家和党的组织者的吩咐。
①见本书第 3 章,费惟恺:《外国在华的存在》。
第 3 章 外国在华的存在
外国在民国初期扎下根来,这表现在许多方面:领土、人民、通过条约
或单方面要求取得的权利、武装力量、外交、宗教、商业、新闻业、海盗般
的冒险以及种族的态度。本文在下面将扼要地论述外国人对中国的政体、经
济、社会和心态进行冲击的各主要形式的一些方面。外国的存在在生理、智
力和精神方面引起的结果仍不是本文所能总结的范围。
外国的网络体系
不像印度、东南亚(泰国除外)和非洲的大部分地方,中国没有被在 19
世纪后半期强行进入虚弱的清帝国的外国列强所瓜分和统治。中国太大,任
何一个强国不能独吞;它似乎又是极其令人眼花缭乱的战利品,不可能进行
满意的分脏。结果,中国的主权受到损害,但是它从来没有濒于消灭。外国
人始终承认存在他不得不与之进行斗争的中央或地方的中国权力。但是,在
中国领土的一些地方,为了外国要求者的利益,以及由于过于虚弱的中国无
力拒绝的要求,那种权力正式地被削弱甚至放弃了。这些地方是形式不同的
条约港口、租界、租借地和列强的势力范围。
条约港口
“条约港口”(treaty port)是一个变化不定的名词。“港口”的精确
界说是一件引起争议的事,因为授予外国人以居住权和贸易权的南京条约
(1842 年)的英文本更广义地写成“cities andtowns”(城和镇)。但是,
上海、广州、福州、厦门和宁波是海港,这是没有问题的。到 1893 年,增辟
了 28 个地方进行对外贸易,在 1894 至 1917 年又增辟了 59 处,在 1917 年总
数达 92 处。其中有的是内地城市或在中国陆上边境的一些地方;另一些是沿
海港口或满洲的铁路交叉点;许多增辟的地方则是长江或西江江畔的港口。
总起来,他们通称为商埠。从法律上说,开放对外通商的港口分为三类:“条
约港口”本身,即由于某项国际条约或协定而开辟的港口;中国政府无条约
义务而自愿开辟的“开放港口”;“停靠港”,外国轮船获准在那里登岸或
载运乘客,并在某些限制下载货,但是外国人不得在那里居住。到了 1915
年,这 92 处中只有 48 处保持海关关卡,这个事实说明,许多地方在中国的
国际贸易中没有发挥重要作用。
在“条约港口”本身,中国的主权在两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