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厂内的经济核算单位
;不按规章制度办事
;违法乱纪
;营私舞弊
;污盗窃
;破坏国家企业财产
;
损害其经济利益的现象
;经过审计对已发现的问题
;不报告、不提出意见
;造成不良影响负责。
2。对未按工作计划完成审计任务
;造成工作上的失误负责。
3。对知情不报、收受贿赂、不秉公办事造成不良影响负责。
4。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
;与客观事实不符
;或严重失实负责。
十七、生产调度部门负责人责任制度文本参考格式
生产调度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一)职务
1。在生产副厂长领导下
;贯彻上级有关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
;根据企业年、季、月度生产计
划和厂内各项任务的要求
;负责编制生产作业计划和辅助生产作业计划
;并组织检查、落实和考核。
2。根据新产品试制计划和生产技术准备综合计划
;负责编制本部门生产技术准备计划
;并组织
检查落实。
3。加强统一指挥
;组织并领导全厂生产调度工作
;定期召开生产作业会
;严格按生产作业计划进
行督促、检查
;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及时协调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