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桥走到她身边,与她擦肩而过,似乎看了她一眼,但她一直紧紧地盯着舞台中央,别没有多加留意。
主持人念到她要演奏的曲目的时候,她的心脏忽地好似装了马达,飞快地蹦跳起来,她每走一步,每靠近光源一些,能听到心脏跳动的声音就愈大。
站定在舞台的中央的时候,周围寂静得能听到不少人的讨论声。
估计有不少人是因为她脸上这副面具。
校庆晚会并不是什么慈善晚会,所有的节目都是以学生为了学校周年庆祝的名义参与的,所以主持人介绍的时候并不会说谁谁谁,要表演什么节目,只会公布节目的名称。
也就是说,如果不主动露脸,没人知道你是谁,也不足以为奇。
简韵书这么做,简母怕是要说了。
她将小提琴架在脖子和肩膀的中间,右手拿着弓,闭上眼睛,深深呼吸,隔绝周遭一切声音后,她开始演奏。
帕格尼尼的《钟》被誉为世界最难的十大曲子之一。
简韵书并不是因为她难度高,想要出风头才选择这首曲子的,相对而言,若是选择用钢琴演绎这首曲子,那才真的能看出技术之高超,她选择这首曲子更多是因她第一次听到这首曲子的时候,脑海里浮现的人是余右航。
这首曲子从此于她而言,是与众不同的意义。
因此,她开始苦练这首曲子。
被称为天才的她,也在这首曲子上费了不少苦功,几乎是日夜练习,才在这两年变得熟悉起来,直到如今,她依然不能保证每一次都能完美地演奏出这一首歌曲。
在舞台上选择演奏它,就像是一场赌博。
但怎么说呢,她知道余右航就在台下,她就想让他听听,这首为他而练习的曲子,即便他可能什么都不知情。
初初平缓的节奏,仿佛她遇见他以前。
中期开始微微的起调,仿佛她第一次遇见他。
起调的辗转反侧,仿佛她如今的处境。
最后的高昂节奏,就是她所能设想到的未来。
彼时的简韵书并不知道自己这样满心满眼都是一个人是被称为什么,她只是单纯直率地想表达自己的心情,也没指望谁能听懂。
她的状态出奇地好,一曲完毕,竟也没有丝毫的漏洞,称得上完美。
简韵书睁开眼睛,看着观众席的人山人海。
他就在这里面,或许正看着她,又或许没看她。
不管是哪种可能性,他至少都听见了不是吗。
弯腰鞠躬,人群响起了起伏不定的鼓掌声。
简韵书所不知道的是,那一晚在人群中掀起波浪的并非浓妆出现妖娆舞姿的盛桥,而是穿着不起眼的黑裙子,在灯光下演奏小提琴却比任何人都要鲜明的简韵书。
余右航在此之前都不知道,小姑娘有这样一个技能。
校庆晚会于他而言,不过是一次无聊的商业聚集,可他才高一,尚且无法说拒绝,况且他在外维持的人设本就是温润如玉的翩翩君子,这种否定的叛逆词语,似乎从不适合出现在他的身上。
他记性好,节目表看过一次便记得了,但上边没写名字,他也分不清是谁表演的,即便分得清了,也是索然无味。
他记得,整个晚会最为轰动的两个节目,是连在一起的。
一个是群舞,一个是小提琴。
而表演这两个节目的两个人,他刚好都认识。
前者不过是略有耳闻,后者是那个软软糯糯的小女孩。
群舞的时候,众人是起哄一般,跟风似的。
小提琴演奏的时候,他们这群人才是真的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