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刚才就不知道把莫凡手中的金币不知道给算过多少次了。
足足有三十多枚地金币,他也没奢望全能拿到,哪怕是只要拿到一半都够他这小店一年的开销了。
谁知道这个其貌不扬且衣着平平的暴发户居然一下子就把这么多金币给交代了!
看着柜台上金灿灿的三十多枚金币,裁缝店老板差点把嘴都给乐歪了,这样的大头不宰,我宰谁去?
“迪姆……迪姆,快快,快出来!来贵客了。
”
裁缝店老板在金币的强烈刺激下马上反应过来。
冲着里间高喊着。
里间急急忙忙冲出个小伙计,一看老板对着一身浑身穷酸样的莫凡又是点头又哈腰,简直就是一副万年难见的孙子样,当时便愣住了。
“迪姆,傻站着干什么?还不把咱们地看家货都给这位大爷搬出来,好让大爷一件件的选。
”
小伙计马上就反应过来。
应了一声,就直朝里间奔去。
既然人家都把自己当大爷了,莫凡也干脆把二郎腿一翘坐到了大厅中间的主位上,半眯着小眼,装起了大爷。
在地球上,莫凡虽然是个小有名气的歌手,可说穿了最多也就是个有点品位的卖唱的,还得依附在酒吧歌厅里,因此根本就没有什么社会地位。
可今天不同了,他是有着大把金币地歌神。
有着无上的地位与财富。
虽然他爬到了这一步。
平时也有些权贵诸如亚昆之流对他极力笼络,可那毕竟是政治问题。
莫凡根本感受不到自己的地位有多高,至于平时那些歌迷的欢呼喝彩,也不过是对一个明星的崇拜而发出来的,杂乱而遥远。
所以莫凡来到这个世界一直都是在赚钱,都从没享受过金钱带来的力量。
现在就为了这区区三十来个金币,这裁缝店老板极尽吹捧之能事,让莫凡心里是前所未有的爽啊,简直象是三伏天喝下一大瓶冰水,那个透心凉啊。
尽管这家伙拍马屁的***夫还不纯熟,而且一脸的褶子媚笑起来,让莫凡感觉太过做作,不过让莫凡实实在在地过了把当大爷地瘾。
莫凡现在才恍然,难怪那些当官的有钱地有事没事都喜欢让人拍拍马匹,原来这感觉真是一流。
不一会,小伙计迪姆很利索的连抱带扛的弄了一大包衣服出来。
这一主一仆就在店面上,围着个衣服包忙活起来了。
两人举起一件又一件的衣服,让莫凡挨个挑选。
这些看上去没什么区别的衣服一件件都古板单调,直把莫凡给看得眉头紧锁,脑袋直摇。
眼看一大堆衣服都被莫凡看了个遍,却还没有中意的,这老板可急眼了,两只瞪得灯泡般大小的眼睛一会看看莫凡,一会有看看柜台上那堆可爱的金币,神态很是古怪。
莫凡叹了口气,从椅子上坐起,就朝柜台上的金币走去。
边走还丢下句话:“想不到这普迪埃屈指可数地裁缝店就这么点衣服,还真是可惜了我的时间。
”
被莫凡这么一激,那裁缝店老板老脸一红,脖子粗粗的挡在莫凡面前。
莫凡被他这模样给吓了一跳,还以为他要动武,赶紧往后一跳,摆个莫拳的起手式——其实就是截拳道的架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