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应将那日枪击的事情告诉了他。
霍隐倏地瞪大双眼:“那家伙疯了?我只是要他控制住霍城,谁他妈让他开枪动手了?”
“您别急,霍城本来就有所察觉,所以伯恩的计划没能得逞。只不过……”
接应欲言又止,“那名安插在霍城身边的司机好像会错了意,差点对罗荔下手,不过现在已经被霍城枪杀了。”
可出了这么大的变故,霍城和罗荔昨晚都没有回到酒店。今天会不会继续赴宴,还是个问题。
听见四周有人陆陆续续地议论起来。
“听说霍家大少爷出事了。”
“我早说会出事。霍家树敌那么多,不说洋鬼子,就是城里那个姓楚的,不也一直巴望着商会那块肥肉么?”
“就是。更何况霍家不是还有个很邪门的诅咒……霍老爷都死了,往后谁还敢跟他们打交道。”
“我说,霍城嘴里霍皆岐的遗孀,是真的假的?我可是不信。霍皆岐谨慎了一辈子不敢娶妻,不就是怕被人抓到软肋吗?”
“娶什么妻,还不是因为把人家肚子搞大了,没办法才这么说的。”
几人相视一笑。
随后,又有人说:“听说霍城为了稳住那虚荣刁蛮的小外室,挡枪提鞋,好不谄媚……呵呵,堂堂大少爷也会有当哈巴狗的一天啊。”
旁人啐了一口:“没骨气的东西而已。”
霍隐听得烦不胜烦。
听到大哥给人当哈巴狗,他本应该幸灾乐祸才对。
怎么牙根却一阵酸楚,心里也泛起恨意?
早知道就不该让伯恩安排人动手。
不单没能拿下霍城,反倒给了他英雄救美的机会。
不对。
罗荔算什么“美”?一个娇声娇气、装腔作势的小男生,和男人亲嘴的时候脸红成那样,脸么,也就长得一般般而已。
霍隐压低帽檐,自顾自地走出人群,摸了下发烫的耳垂。
岂料刚刚登上楼梯拐角,便听见了熟悉的、软绵绵的清甜声音:“大少爷还没有来吗?我都等了他好久了。”
霍隐连忙往角落里侧过身体。
余光看去,灯光下的小美人长发编成了麻花垂在胸口,戴了些亮晶晶的珠宝,整个人光辉精致,像是八音盒里透亮的玻璃娃娃。
他猛地感觉心跳漏了一拍。
好……
好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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