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衾
犯之寒气入骨。
窗隙有风宜避。夜深就枕宜戒。
交合才毕。婴儿在旁啼哭。勿则与乳。
交罢勿即挥扇。及饮冷茶水。以若过受凉。或至即死。
一夕勿两度。
勿服春方邪药。
勿蓄缩不泄。
生病
生疮
出痘
非十分复原。万不可犯,犯则多半必死。
目疾
未愈或始愈,犯之必瞎。
虚劳证
虽养好强健。犹须断欲一年。若以为复原而犯,多半必死。
伤损筋骨
好后犹须戒百七八十日。若未过百日。犯之必死。纵过亦必致残废。
过辛苦
过操心
过热
过惊恐
过忧愁
皆不可犯。犯之轻则痼疾。重则即死亡。
按照以上逐月戒期,及“天忌”“人忌”等日外,每月尚有六七日毫无忌犯之日。若论保身之士,每月本属至多“三、四次”,故能疾病不侵,精神强固。而且寡欲者,必多生男,后(代)嗣身体,亦必强固。彼少年新娶,往往纵欲伤身,使百年好合,一时耗丧殆尽,深可悲也!为什么不“谨守戒期”,保身立命,使日后,有偕老齐眉之境,子孙众多之庆,天伦尽享之乐?
第十二节.保身广嗣“要义”
褚尚书,在《广嗣》中说:‘古代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为的是让年轻人的身体充分发育成熟,所谓“阴阳完足”,这样可以确保“交而孕,孕而育,育而寿”。然而,后世子孙,不能严格遵守这一教诲,男子,未满十六,女子未满十四,就早婚,所谓“早通世故”。因为他们的身体尚未发育成熟,也就是所谓的“五脏”有不满之处,如此以来,一般在婚后大都有奇怪之病。甚至,“生,多不育;民,多夭亡。”总而言之,都是身为父母的人,而不知“为人父母”之道。父母之道,关系不小。世间人,做为父亲,碍著面子,不便教子;做老师的,羞于启齿,不便传弟子。到了后来开始觉悟,然,悔之晚矣!为此,我特讲“粗浅”之言,目的是让“后生”都能明白,都能知晓,如何保护自己的身体,如何才能多子多孙,而且世代不衰。
凡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