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王如意离开两个礼拜后,所有的给养眼瞅着见底。
冷锋说:“董事长,储备的食物不多了,再找不到吃的,咱们会集体饿死。”
王富贵点点头:“放心,我有办法。”
“您想怎么做?”
“安排人出去打猎,下去山谷的河道里寻找草籽跟野菜,咱们还可以凿开冰钓鱼。”
“下面的河里有鱼?”冷锋不解地问。
“当然有!而且又肥又大!四周渺无人烟,就算有人,因为宗教的信仰不同,他们不吃鱼的,咱们可以随便抓!”
“好!我立刻让人去挖野菜,找草籽,凿冰钓鱼!”
冷锋把那些保镖分为三队,绕过雪崩地段寻找食物。
办法总比困难多,只要开动大脑,就能找到吃的。
莫说五十多个人,就是再来几百,王富贵也能养活。
旁边的道森却冷冷笑了:“王富贵!你活不下去的!你儿子一定死了!几天的大暴雪,他根本挺不过去!老子要你跟我陪葬,陪葬!!”
王富贵同样冷冷一笑:“我儿子没你说得那么不堪!他是我的种,身上流的是我的血!桃花镇人不会被任何困难打败!”
“你那是痴心妄想!这里的冬天零下四五十度,瞧你怎么熬得过去!”
“那咱们就打个赌!看看我活不活得下去!秋生,跟我走!”王富贵竟然拎起一把步枪。
“富贵叔,干啥去?”秋生问。
“道森说我活不下去,今天老子要证明给他看!咱俩去猎熊。”
“猎熊?这里那有熊啊?”秋生问。
“我说有就有!目前正是棕熊冬眠的时候,也是咱们猎杀最好的时机!一头熊,足够我们一个礼拜的口粮!”
“就咱俩去?”秋生闻听打个冷战。
“咋?你怕了?”富贵笑笑问。
“不怕不怕!有富贵叔在,我怎么会怕呢?”秋生只好整理东西,跟着富贵叔一起出门。
王富贵穿一身貂皮,带了皮帽子,显得威风凛凛,将步枪抗在肩膀上,大步流星走出山洞。
他和秋生直奔高原深处,一边走一边低头查看。
秋生知道,富贵叔是桃花镇最好的猎人,年轻的时候就跟着长庚爷爷上山打猎。
人们都叫他傻子,一身蛮力,啥都不怕。
曾经跟野狼打架,十分勇猛,没少猎杀老龙岭上的黑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