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现在,真实的,40岁的她就在我的面前,我没有感伤或失落。岁月坦然安排了这场重逢,我便也坦然接受了它并为之欣然。一个月前,老哥们大豆说:“你们两个,让我想起《天堂电影院》。”我答道:“不,我们比电影里的他们重逢得早。”
一个疯子,一个傻子……
“琳,其实你现在,也还是当年那个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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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秘密往事
1996年下半年,因为老友威威的转学、足球队的分崩离析,我沉浸在漫长失落中。那一年,我家搬出了已居住十年的工厂家属楼,搬进了母亲买下的一套更大的房子。老楼是最初是国营工厂的福利房,后来五千元转为了我家私有,合80多元一平方。换了新房后,一万五千元转给了我姑姑。这次搬迁,某种意义上成了我和童年的彻底告别。
童年时,工厂家属院里有很多同龄的孩子,大部分是男生,也有几个女生。其中有一个和我同姓,叫露露,小时候像洋娃娃一样可爱,上幼儿园大班时,一场高烧后,她失去了一只眼睛。我妈妈经常为之叹息。好像在她那只眼睛失明之前,长辈们还曾经开过玩笑,说将来等我们长大后,撮合我俩成亲。
还有一个女孩,就住在我家隔壁,比我小一岁,叫晶晶。母亲是汉族,父亲是回族。在外面,她永远说自己是回族,而每次来我家吃饭,她总是毫不介意地吃着我妈妈炒的肉丝,振振有词地说:“我妈是汉族,我像汉族人一样吃东西,怎么啦!”
自从露露失去一只眼睛,晶晶就成了那工厂家属院里最美的小花。他的父亲张叔,给我的童年生活带来过最大的快乐。他简直什么都会:会拿旧竹帘上的竹条削细了糊上纸扎成风筝,一直放飞到河对岸,直到风筝线被挣断,风筝飞向它注定要坠落的去处。他还制作小型黑板,曾送给我一块一平米见方的黑板,我和晶晶从小在上面画画,不知有多少画旋即被擦成了纷纷而落的细灰。他会拿樱桃泡酒,会折带船舱的纸船,还会修各种玩具,每次我的玩具坏了,都是去找他。
那个兔年的元宵节之夜,家属院里处处烟花,张叔把晶晶的一只塑料兔子玩偶的肚子里塞了小灯泡,下面装上轮子,让她用绳子牵着,四处玩耍。张叔自己则燃着长筒型的烟花,对着大院的老墙尽情挥洒,五彩的火星像那个年代的无数美梦一样绽放,又消逝在夜色里。
满大院男生,晶晶只和我玩,可能不仅仅是因为我们两家隔壁,还因为我在一院男生中长得最水灵,也最乖。我外公是民国老北大的学生,母亲始终有个找回“书香门第”的梦想。幼儿园放学回到家里,其他孩子奔跑着舞枪弄仗,我被逼着提前做数学,在幼儿园毕业前学完了三年级的数学课。在晶晶父母眼里,我是那种“别人家的孩子”,她找我怎么玩,他们都是不介意的。
但是,童年时代的秘密往事,他们都不知道。小学一年级时,我和晶晶曾学着电视上恋人们的样子亲吻——简单的嘴唇相贴,然而很美,很芳香。我们还尝试过赤身拥抱,互相爱抚,年幼的身体也会有微妙的兴奋感。这种游戏,我们重复过很多次,直到8岁那年,我们还想尝试,但谁也不好意思再开口。
那时候,晶晶曾稚气地问我:“长大后你想和谁结婚?”我的回答大约是一年级时的同桌吧。于是她也回答了另一个人。后来,在一次亲吻之后,她再问起这个问题,我回答说:“你。”
我问她:“你呢?”
“你。”
晶晶后来当然没有成为我的妻子,那些往事随着家属院的拆迁,被埋在了岁月和记忆的深处。后来年龄渐长,我们童年时代的性游戏,成了我内心深处一种罪恶感的来源。直到前些年,看到学者说这种儿童行为并非病态,应视为正常,我才能坦然接受它,把它作为温馨美好的往事,偶尔忆起,淡然一笑。
从三年级开始,我被父母勒令每天完成作业后早早上床。那时我家在二楼,楼下孩子们的嬉戏声声传到枕畔,让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尤其是听到晶晶的声音,听到她和别的男孩交谈,并且欢声笑语的时候。
我最后一次见到晶晶,是1996年夏天,我家搬迁之前的一个月。那时我买了一只蝴蝶风筝,想去家属楼楼顶上放飞。她家就住在顶楼,她出现了,张叔也出现了,张叔看了看我的风筝线,说韧度不够,于是回家翻箱倒柜,把自己当年的旧线找了出来。接在我的风筝上,一直把它放飞到河的对岸。直到线被挣断,风筝在暮色中飘远。
张叔对我们孩子跟好,但总是和工厂领导处不来。他本是退伍军人,一身武艺,性格刚烈。在一次和领导打架后,他毅然从国企辞职,先是制作黑板售卖,见声音不佳,又做起了炸烧饼、油条、糖糕的生意。从1988年到2012年,每天黄昏,就能见到他们夫妻推着摊车,去城南的路口摆摊。因为手艺好,几年间就做成了这小城里最有名的烧饼。2009年我回故乡,还去买他家的烧饼,他高兴地多送了我好几个。很奇怪,我并未问他晶晶现在如何,有没有结婚,或者,我并不太在意那些答案了。
日本漫画《toUch》里,西村勇在和几个混混打了一架后,偶遇他爱慕的女主浅仓南。他对南留下几句告别的话:“如果有下辈子,我要和你做邻居,和你做青梅竹马的伙伴。”是的,西村勇羡慕上杉达也,但我并不羡慕,因为我有过晶晶,有过这么一位很美好的青梅竹马的伙伴。
晶晶后来读了卫校,去了另一座城市,大概是当护士吧。从心底,我祝她永远幸福。前几年,她母亲去世了,张叔年事已高,也去了那座城市,和女儿、女婿、外孙共享天伦之乐去了。
1996年,认识琳的那一年,我告别了童年,告别了晶晶、威威和年少叛逆期。在琳进入我班的第一个学期,我虽然觉得她漂亮,尤其是很有立体感的侧颜、不化妆却很白皙完美的皮肤和灵动中的些许冷感。可我并没有更进一步的想法,我那时,更想念我的老朋友威威。
我还记得我和她的第一次交谈,那时我们走廊上偶遇,我犹豫了一下,问她:“你认不认识一个叫威威的人?”
她低着眼帘,略略思忖,回答道:“不认识。”
“他说他喜欢你。”这句话,我并没有说出口。
二十多年过去,如今威威也该早已成家立业,他自己还记得当年喜欢过这样一个女孩吗?如果他忘了,如果不是我还记得,这一个青春的细节,真成为宇宙里的秘密往事了。
那时的中国还是“自行车王国”,我们都是骑自行车上学。因为失窃事件屡屡发生,校方给每个班发了一条长绳,把本班同学的自行车串绑在一起。琳当时独来独往,从不把车和我班学生停在一处。
命中注定的那个黄昏,天上飘着细雪,我因为英语考试不佳,加上前面说的那些不舒心的事情,满心忧闷,走出教室,在三楼走廊上驻足。大部分同学都已经走了,已铺上一层细雪的地面上,交错着许多辙痕。幽蓝的暮色中,我看到了琳的身影,她穿着那身粉红与白色,红白相间的格子外套,在一片冷色调的校园中,眼帘低垂,推着车,缓缓离去。
她沉默的侧影里,有某种东西,莫名触动了我的心。那一刻我突然希望:她,能够向我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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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一半是女人,一半是梦
1997年初春,一个同样下着细雪的黄昏,琳向我走来了。
回想起来,我和琳的故事,大都发生在冬天,而不是夏天。
那时她刚满十五岁,而我是十四岁零九个月。
十四岁到十五岁之间真是一段奇妙而危险的时光,人的一生里没有比那段时光成长的更快,也更不稳定的了。一念之差,可以造就完全不同的方向,尤其是我这种灵魂里充满躁动的人。我庆幸遇见在那时节相识的朋友们,我庆幸遇见琳。
那时我的心境正渐渐从苦闷与烦躁中醒来。此前半年时间里,对外界,我有了新的朋友圈子,少却了许多无谓的消耗;我的成绩在提升,老师和父母越来越认可我,我不再抵触、叛逆;对自我,我能感到身躯和力量在增长,不是那种早几年的激进不安的突长,而是愈发刚健坚实。只需要一个机缘,我就可以完全接纳自己,甚至喜欢上自己,然后,走向明亮的远方。
前面说过,1996年暑假,也就是我告别童年,迁入新居的那个夏天。和以往被足球和街机游戏填满的暑假不同,我的性格开始转向内省和安静,常常漫无目的地骑车在老街闲逛,看看那些百年老屋上静静的瓦松,看看旧院落里的黄狗和老人的蒲扇,惊喜于某处生满青苔的墙角偶遇的花。回家后,就在稿纸上写一些小散文,当时俗称“爬格子”,投入邮筒寄出。半年过去,没有回音,我以为再不会有了,甚至对自己的写作能力产生了怀疑。事实是,那时刊物的选稿、排版、印刷,流程总要在几个月以上。我当时还不知道这一点。
那个黄昏,校园里的学生大都已经离去,显得有些空寂。我因为讨厌放学时的喧嚣和拥挤,惯于迟走一些。在种着白玉兰和塔松的花池边,我打开自行车锁时,正见粉色和白色的琳,带着熟悉的淡黄色发箍,在细雪中向我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