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表情沉寂下来,眼睛有些失神的看着前方。
似乎是想起了一些陈年往事,司马缜有些失神的叹了一口气。
“13年前,我当时27岁。”
“有一天下班,我女朋友的女闺蜜来崇城出差,约我俩吃饭。”
“那顿饭我们三个人吃的很开心,但我总觉得,这个闺蜜的眼神里似乎有鬼……”
“我悄悄告诉了我女友,但她说我多虑了,这是她从小到大最要好的伙伴。”
“她请我收起我的神经质。”
“我也就没再坚持。”
抬起头,司马缜默默的看向会议室棚顶的日光灯。
他惨笑了一声。
声音里有种久违的沙哑。
“第二天,我女友一家都被啃成了渣子,洒了一屋。”
“肠子拖在地板上,沙发上涂满脑浆和内脏,墙皮上挂着已经干掉的血迹。”
“这,就是上一次我不相信自己的直觉时,发生的事。”
全场一下子都沉默了。
“当时我记得很清楚——就是这个角度……”
司马缜指着头顶的日光灯:
“我送给我女朋友的那条羊毛围巾,就挂在灯的这个角度,上面的血一点,一点的往下滴,滴到我的皮鞋上,就像那个闺蜜嘲笑我。”
大家都默不作声,不知道这话该怎么接。
其实这段经历大家都有耳闻,但此刻司马缜突然自己说出来,大家都有点不敢看他,也不知道该不该安慰。
“我见何序的第一眼,我就觉得他是灾厄。”
司马缜的声音很平静,似乎并不带什么情绪,但眼眸中却闪过了寒芒。
“而且,他和当年我女朋友的那个闺蜜一样,都是那种可以抑制自己食欲和疯狂的顶级灾厄——”
“温远,你注意过他的眼睛吗?”
“当你仔细看他眼睛的时候,你会发现这个人一直在飞快的思索,评估,决策,毫无多余的情绪。”
“他强大,冷酷,理智,他经验丰富,充满自信。”
“但是他不知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这世界上有能一眼看穿他的人,那就是我。”
“我司马缜存在的价值,不是抓那些阿猫阿狗,而是要让何序这种级别的灾厄落网。”
“我要让他明白,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灾厄外有我——”
“这一次武考,会是我和他之间的决战。”
“我一定会当众证明给你们所有人看——我的直觉不会有错,这个小子,绝对是灾厄。”
……
与此同时,第一医院员工楼。
“行啊清明,几天没见,混上去啦!”夏至一巴掌拍在何序肩膀。
“我说你小子这狗屎运,真是谁也比不了啊,不过没事……”
“放心,有哥顶你。”
“那帮犊子要是找你麻烦,你跟我说,我平他们去!”
看着眼前嘻嘻哈哈大大咧咧的夏至,还有毫无半点恭敬之色的三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