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义先笑着说道:“你还别不信,这东西叫玉勒子,是用白玉制作的,你别看它表面并非平滑如一,可以隐约看到因为刀痕形成的好几处起棱线,但这种工艺,就是明显的商代玉管的制作特征,以现在的市场价而言,它就是值十二万。”
勒子,又称“蜡子”,“官名”为“勒”字底下加个“玉”字旁,即“勒玉”,有圆柱形、扁圆柱形、束腰形、橄榄形等等,是挂于胸前或腰间的玉饰,可单独挂,也可与其他玉饰组合挂。
圆勒子有上下一样粗的圆状,也有中间缩为细腰形的,或中间粗两头细的橄榄形的,或一头粗一头细的喇叭形、秤砣形等。
孟义先手中的玉勒子,就是细腰形状的玉勒。除了刚才他说的特征之外,玉勒表面的大部分,还布满了血沁,看起来很是漂亮。
这类玉勒最早是用来“稳步”,也叫“稳步勒”。古代男子因为服饰的原因,在走动的时候,通常用此物来压制裙摆,以免走得过快裙摆起伏过大而失了礼仪。
“商代是什么时候?”老太太问道。
“距离咱们现在有三千六百多年吧!”季浩良抢先说道。
老太太对古玩并不了解,只知道年份越早,肯定越值钱,既然东西是三千六百多年前的,那价值十二万应该也说的过去,这使得她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喜意。
不过,她马上又想起一个问题,说道:“老孟,你说这东西是白玉做的,怎么成了红色了?”
“说起来你别腻歪啊!”孟义先笑眯眯的解释道:“这东西以前是陪葬的,时间长了,血就渗透到了玉里面,就形成了血沁。”
老太太听了解释,当即就一脸厌恶的退了好几步,说道:“啊!这种晦气东西怎么能放在家里啊!”
“慧珍,你别听他瞎说!”
季浩良连忙说道:“血沁其实并不是血染成的,而是因为玉器在地下埋藏时间久了,玉质松软,所以与之相邻接的带有红色的矿物质沁入玉体,这才形成了血沁,根本和血没什么关系。”
孟义先闻言反驳道:“你这话就显得太武断了吧,我承认确实有可能是因为矿物质的原因,但你就能肯定,血沁一定不是血液形成的沁色?”
老太太挥了挥手:“好了!好了!不管怎么样,这东西总是和死人埋在一起的吧!这样的东西,肯定是不能留在家里的!”
“卖掉的话,是不是有些太可惜了?”季浩良有些不情不愿的说道。
老太太没好气的说道:“不卖掉干嘛,你还想当饭吃,还是想跟着它一起过啊!”
季浩良性子本来就软,平常在家也被妻子克的死死的,他张了张嘴还想劝妻子把东西留下来,不过话到嘴边,还是咽了回去,垂头丧气的说道:“行,卖了就卖了吧!”
“老朱,昨天那个叶盘已经归你了,今天这个玉勒,总得轮到我了吧?”孟义先回头笑着对朱大富说道。
都是朋友,总不能说自己老是吃肉,让朋友一直喝汤,因此,朱大富也没多想,就点头道:“行,这个玉勒就归你了……”
接下来,大家就直接去了小区附近的银行转了帐,随后楚琛就以《落花诗册》太贵重,想要把东西放到存放博山炉的那家银行为由,想要提前回去。
这事很正常,大家也没理由不答应,于是干脆就一起回去了。
见此情形,楚琛心里也只能苦笑,他原本是想回去解开那本笔记中的秘密……(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章 找出
晚上,楚琛和准备回到各自房间的孟义先等人打了声招呼,随后就关上自己的房门,迅速的拿出了那本疑似张火泥亲笔书写的笔记。
“总算可以看了!”
楚琛呵呵一笑,给自己倒了杯茶,喝了几口之后,才打开笔记,慢慢的看了起来。
笔记是用毛笔写成,字体为正楷字,写得非常的工整,和之前楚琛看到的张火泥的笔迹相差很大,如果不是因为字里行间可以看出一点张火泥用笔的影子,再加上那只纸槌瓶内壁上的“笔记”两字,他很难想到,这本笔记会是张火泥所写的。
另外,笔记上的内容也和瓷器方面一点关系都没有,楚琛从头看到尾,基本写的都是风花雪月,还有对生活的感慨,如果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一位文艺青年所写的东西。
看到最后,楚琛不禁觉得奇怪了,就这样的笔记,他根本看不出里面隐藏着什么秘密,难不成这根本不是张火泥所写,或者这本笔记的作者确实是张火泥,但瓶子内壁上所写的笔记,并不是这一本?
楚琛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又觉得既然是秘密,肯定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发现,现在笔记上的字都是竖着书写,于是他又准备试一下,看看横着读会不会有什么发现。
接下来,他又耐心细致的以横着读的方式把这本笔记又看了个遍,却失望的发现,还是一点线索都没有。
“我到不相信了!”
楚琛长舒了一口气,又准备斜着再读一下。其实。他这么做也是死马当成活马医,没想到。看到最后一页的时候,他还真得组合出来了一个句子“为什么不用火试一下”。
“为什么不用火试一下?这句话是什么意思?难道这本笔记里面。还夹着什么东西?”
想到这里,楚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