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蒙为蔫巴巴的枯藤命名为龙丝根。
本来打算叫“龙吃草”或“龙涎藤”的,意味龙能吃,馋的龙流口水。
灰影:嘶嘎!!
为了保全某龙的声誉,伊蒙决定选择一个朴素的名字。
亦如“金毛狗”。
科利斯仰望第一火峰,感概道:“有了这座火峰,坦格利安能养更多的龙。”
“会的。”伊蒙笑吟吟。
一座龙石岛供养十几条龙不在话下。
孤山与龙之谷略逊色龙石岛,但供养十条巨龙还是不成问题。
第一火峰如此雄壮,怕是供养二十乃至三十条龙都有行。
有朝一日,坦格利安家族豢养五十条龙,足以比肩瓦雷利亚时期的顶尖龙王。
贝勒里斯家族那种哦~~
科利斯除了羡慕,眼底闪过一抹黯然。
坦格利安越来越强大。
近几年,破壳的幼龙一只手都数不过来。
而瓦列利安……
科利斯暗自叹息,回想起离家出走的妻子,心中一阵抽疼。
他怎么会不爱雷妮丝呢。
那个春天,骑着全维斯特洛大陆最快的龙的姑娘找上他。
没有多余的废话。
她问科利斯,愿不愿意迎娶一位公主。
科利斯当场下跪,徒手掰弯一根甲板上的铆钉,当作求婚戒指戴在年轻姑娘的无名指。
多年以后,有了兰娜尔和兰尼诺以后。
雷妮拉曾问过,娶她是看重家世,还是她胯下的巨龙。
科利斯:“最尊贵的是家世,最诱人是的巨龙,但大胆的姑娘第一个闯进我的眼里。”
伊蒙摇头,表示不信。
科利斯呵呵一笑。
伊蒙没有嘲讽。
能干出九次远航的海蛇科利斯,其伟大程度冠绝当世。
如果非要比较,只有经历“神眼湖之战”的戴蒙可以比较。
而海蛇那时还年轻,戴蒙已经不再年轻。
不会吧不会吧。
不会真有人觉得能跻身“血龙狂舞三大操盘手”之一的海蛇科利斯,会是个处处算计,步步为营的野心家吧。
或许是。
但伊蒙认为雷妮丝姑姑能选择他,嫁给他,他就不是一个简单的人。
枭雄更适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