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完判决之后,兰青青沉吟道:“这样吗……”
不得不说,这份判决,从头到尾都是漏洞,漏洞与漏洞连成一片,竟然逻辑自洽了起来,让人第一眼看上去,还以为这漏洞是什么特殊的设定一般。
如果这是一份由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她早就拽着委托人把整个司法系统都告上一遍了——这么极品的判决书,看一眼造成的伤害都值得她为委托人争取国家赔偿!
不过,这却是一位完全不了解现代法治精神的法官出具的判决,她要让另一个,或许也对法治精神一窍不通的法官明白,这份判决是极其扯淡的。
所以,她不能仅仅在上诉申请中写上一行大字:已阅,狗屁不通!火葬场文学在晋江发发就行了,不要写进生死簿里。
虽然她很想这么做。
她得掰开了揉碎了,仔仔细细地、一字一句地把这份判决的不合理之处解释给那位司命仙君听,并且说服他,让他同意改判,或者至少发回重审。
刑事辩护的精彩之处,就是律师说服法官的过程。
不过,根据法系不同,说服的方式也不尽相同。
“冥界与天界,是大陆法系,还是海洋法系呢……”
她喃喃自语。
白素素疑惑:“什么?”
兰青青回过神来:“哦,就是以成文法为法律渊源和以判例法为法律渊源的区别。”
白素素更懵了。
见自己已经说得这么清楚明白了,白素素依然不懂,兰青青于是拿出了自己对委托人的敬业态度,耐心地解释:“也就是说……”
也就是说,在大陆法系里,法官心中的“法”,是从法律条文中来的。法条怎么规定,他们就怎么判决。
而在海洋法系里,法官心中的法,是从判例——用入乡随俗的话来讲,XX案例精神——里来的。因为某法官曾经在某案中做出如是判决,所以我也效仿他的作为。
兰青青觉得,天界和冥界遵循的,未必是大陆法系。
因为大陆法系需要一套周密严谨的法条作为依托,而天冥两界,显然是不会存在这种东西的。
但凡是个上句接得上下句的法典,都不会允许法官做出判盗窃犯三世劳改的判决。
连约法三章都只是说“杀人者死”,伤人及盗者抵罪就可以了。冥界的法制建设连约法三章都不如!
兰青青严重怀疑,由于管辖权的混乱和法律人才的缺失,天界和冥界至今都没有一套明确的成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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