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因绕着警察局长走了一圈,手指一勾,一把枪已经到了她的手上。“与其等着你们,还不如我们自己解决。”
“枪?!你怎么会有枪!”
“不是我的,是你的。”
警察局长后知后觉的摸摸腰,空空如也,顿时气的吹胡子瞪眼。“混账!这东西是你能碰的吗?还给我!”
说罢,伸手去抢。
一屋子的警察反应过来,纷纷掏枪,枪还没掏出来,郑因的枪已经抵在了警察局长的太阳穴上。
警察局长慌了,举着手做投降的姿势。“有话好好说!有话好好说!年轻人不要激动!”
“我自己去,不用你们帮忙。我相信童先生也是这么想的,对吗。”这话不带任何的疑问,只有肯定。
装了很久空气的童天成站起身,从包里掏出支票,刷刷的写上数目。“陈局,那把枪,算是我买下了。等小妮救出来了,这个就是你的。”
童天成甩甩手上的支票,那上面的数字,足够让一个普通人家一辈子过上非常富裕的生活。
“这。。。。。。。”
郑因微不可闻的动了动手指。
警察局长毫不犹豫的回答:“好没问题。”
郑因收了枪。
警察局长舒了一口气,招呼人放下枪,然后狠狠的瞪了郑因一眼,郑因当做没看见,手指不停的在扳机上摩擦。
气氛从剑拔弩张到平静如水只用了几分钟时间,然而局面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
郑因在屋子里转了转,看着桌面上一桌高科技,想起自己的从前。
她已经很久没摸过枪了,作为一个常年在外执行任务的人,她的枪是绝对不离身的,她没事的时候就会拿出来擦拭,只有看到她的枪,才会想起自己生存的目的。
距离上次摸枪已经过了很久了,她现在只要一闭上眼睛,就能想起当时的刀剑雨林,她拿着枪在一群人里面厮杀,为追那几个人追了很久很久。
而现在,她的枪,大概已经变成了别人的,她只能拿着抢来的枪,才能感到一点安慰。
摸到子弹,郑因猛然想起最后一枪开的时候。。。。。。。
活着献血的泥水地里|肉|搏的两个人,毫不留情的把拳脚往对方身上招呼,那是一场命和命的斗争,赢了就可以活下来,输了就人生就到此结束。
“砰!”
到了最后,还是一枪,结束了所有的争斗。
郑因甩甩头,把脑子里的血腥场面甩出脑子里,下意识的摸摸她的腿。这条腿还是好的,那一枪,就算打中了她的腿,她的腿也还没废!
既然没废,她的一身武功也都还在,凭什么要让她在这里等着?
她必须得去!
这边,童天成看着陈倩倩,目光复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