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于可欣长大一点了,这种技量施了很多遍,也不再好用了。
于是,她不得不又改用其他的方法。
每当有女人上门来,试图讨好于可欣的时候,于可欣就会与林淑华一起,对上门的女人进行各种羞辱。
用剪刀剪烂她们买来昂贵衣服,把她们送的任何玩具礼品扔进垃圾桶里。
骂她们“贱女人,休想当我的妈妈”。
由于人人都知道于局长有多疼爱他的女儿,甚至放言只有女儿同意了他才会再结婚。
所以,当一般的人遇上这种棘手不好教养的小孩,都自动的退散了。
后母不好当,条件好的女孩,都不愿受这个罪。
直到后来有一次,出现了一个特别的女人。
林淑华冷笑着说道:“你爸爸一定还不知道,他想娶的那个女人,也是被你的阴谋给赶跑的吧。”
于局长反复的做着于可欣的劝服工作,于可欣为了不惹恼她的爸爸,只能表面上答应接受这个阿姨。
可是,于可欣却更不想让这一个可以夺走她爸爸的宠爱的女人进门。
为此,在结婚的前夕,于可欣刻意设下了一个局。
她假意说要请李淑华过来一起玩,吃阿姨煮的饭菜。阿姨高高兴兴的去厨房做菜了,于可欣却在这时候,故意从家里的楼梯上滚了下来。
她摔断了一只手臂。
她让林淑华做证,证明于可欣在与阿姨吵架之后,被阿姨把她推下楼摔着的。
她们还伪造了一句证词“如果不听我的,这个家里有我没你!”来进一步证实于可欣与阿姨之间的矛盾。
这一仗,是于可欣赢了。
于局长最终没有娶那个有可能成为于可欣妈妈的女人。
无论那女人如何的哭泣,自辨,但是因为有林淑华这个证人,所以于局长坚定的相信了自己的女儿。
这一件事,也就成为了于可欣与林淑华之间,属于于可欣的最大的秘密。
于可欣听到林淑华提起这件事,她脸都气白了。
“你想说什么?”
“那件事已经过去那么久了,你现在说,我爸爸会信吗?就算信了,那个女人也嫁人了,他不可能再去追那个女人了!”
于可欣握着拳头说道。
“是的。现在就算把这件事说出来,也不能改变什么。但是,却可以让你的爸爸更进一步的了解你的真、面、目!”
“他一定不知道,他自己辛辛苦苦培养起来的女儿,是个变态,是一个会爱上自己爸爸的变态女儿吧。”
林淑华的这一针扎得很爽,在别人最痛的地方,扎得最深。看着于可欣那副高高在上的怜悯表情被她亲手打落,看着于可欣再也不可以不可一世,看着于可欣哭得比她还要可怜,她总算找回了一丝属于自己大灵妖的自尊感。
哼,卑微的人类。
就算她们偶尔处于稍微强一点的地位,可是很快,她们也会被感情这种无用之物给拉到最底下。
妖与人有什么区别?
人有最无用的,肮脏的,累赘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