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光涩然道:“今儿父亲和王伯父刚走,几个舅舅和表兄表弟就来了,拉了两辆大车,把家里能搬的都搬走了,就连父亲刚才画押的笔墨,都只留了儿子用的这一套。”
寒千宸大怒,拍案道:“混账!
混账!
她……”
“哗啦!”
桌子塌了,寒光阻止不及,这才道:“堂屋里的桌椅也都搬空了,这一套是坏了还没修的那套,儿子搬来暂用的。
父亲轻着些,一不小心,椅子也要塌的。”
寒千宸醉眼一打量,这才发现,堂屋里的客桌客椅果然就只剩下现在正用的这一套了,刚才竟未发现。
寒千宸大怒而起:“把‘和离书’还我,不离了,老子要找她讨还家产去。”
“可拉倒吧你,拿走就拿走吧,只要能打发了这等无良的悍妇走了,比什么不强?”
王长生不高兴地道:“你又不是个没本事的,以后就跟着我一起干,保你富贵起来。
还有啊,你身边没人侍候了不是吗?明儿我就给你送两个小妾来。
嘿!
全是十六七八溜光水滑的东瀛女子,不比你家那悍妇强?真是的!”
寒千宸一听,立马向儿子问道:“为父的被褥,你娘留下了几套?”
寒光涩然道:“只留下破烂薄衾一套。”
王长生翻个白眼儿道:“被褥是吗?老子送你三套。
你说,还差什么,我都送你。”
说到这里,王长生又气又笑:“这他娘的算是个什么事儿,老子赠个妾,怎么跟嫁女儿一样了,还带陪送的!”
……
寒家发生的事,只是大变革下,影响到的诸多小人物的一个缩影。
福焉,祸焉,见仁见智吧。
朝堂上,三法司的争执依旧不断。
大理寺又找到一则成例,用来抨击都察院。
话说宋神宗年间,有一官员张仲宣,任金州知州。
此人贪污贿赂,徇私枉法,按照《皇宋刑统》当判死刑。
但法官援引之前宽宥其他官员的旧例,判他主刑为流刑,流放海南;附加刑是脸上刺字,另打三五记大板。
神宗皇帝觉得判的太轻,发付百官评判,结果大臣苏颂带头上书,反而认为判的太重了。
宋神宗弄巧成拙,实在抗不住百官的压力,只好退了一步,声言不打板子了。
结果百官认为,黥字也不合适,官员怎么可以和强盗蟊贼一样处置,这样显得朝廷太没体统了。
最后,此人被改判为“免仗黥,流海外”
。
但是按照《宋刑统》:“诸监临主司受财而枉法者,一尺杖一百,一匹加一等,十五匹绞。”
这个张仲宣贪污的的钱又何止15匹?如果是在太祖朝、太宗朝,甚至是真宗朝,都是必死无疑。
可是,到了宋神宗时候,就已经是“命官犯赃抵死者,例不加刑”
,且“永为定制”
了。
为什么官员们认为判重了呢?因为宋仁宗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