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之天的传记也琳琅满目到十分吓人,小初看过官方书局出版的《十二之天传》,正规书社出版的《十二之天别传》,还看过山寨版的《十二之天外传》,甚至收集了十二之天的画像,毛绒公仔,迷你版软剑。
然而最众口一词的一条就是:十二之天其实已经挂了。
可是小初没有想到,自己崇拜良久的偶像,自己黯然伤神良久的英雄,居然就是自己的相公,活生生的相公。原来她在自己都不知道的情况下,便将一位不世的非凡人叫作了相公如此之久……
小初激动得有些发抖,甚至连喝茶的杯子都有些拿不稳了,非欢却一脸不屑地挥了挥手:全是浮云,下面才是重点。
由于十二磐渊的势力太大,朝廷招安不得,只得笼络,于是便让雁门郡王的女儿晏姝羽嫁给萧璃做妻子,算是双方面的牵制。
其实不过是政治联姻,萧璃当时一心扑在事业上,没有功夫去儿女私情,为了十二磐渊,他便一咬牙娶了晏姝羽。
晏姝羽虽然没有眼前的芙蓉仙子非欢漂亮,却也是个出名的美人,更何况她的母亲是突厥公主,也是突厥的铸剑名师,她自小便继承母亲的衣钵,倒也不是那种女子无才便是德型的软角。
萧璃腰上的软剑冥蛇,便是出自她的手笔,那剑锋利无匹,吹毫断发。
晏姝羽是名铸剑名手,也是位盖世的豪侠,她的剑法与掌法都十分强悍。非欢甚至坦言,如果这位姝羽郡主愿意,可以一掌将她们脚下的狐崖劈成狐谷。
有这样一位悍妻,萧璃应该算是如虎添翼,如沐春风,可他真正的感觉确是如临大敌。因为在遥远的苗疆,还有一个更强大更极品的美人爱慕着他,那便是当时苗疆蛊后夜箫。
其实按照常理,夜箫与晏姝羽若是光明正大的干上一场,谁输谁赢还很难说,可是朝廷的人到底太过光明磊落,不比那些上不了台面的江湖草寇,什么阴招都好意思往外面使。
于是作为蛊后的夜箫,十分没有悬念地给萧璃下了一个至极毒蛊——天上人间。
这个蛊十分强大,若是萧璃日久生情地爱上了晏姝羽,便会血尽而亡;若是萧璃喜欢上了其他女子,一样会吐血吐到死;只有萧璃爱上了夜箫,她才会给他解药,解开这绝世的蛊毒。
也就是说,所以萧璃若是要保命,便只能爱上夜箫,否则就只有等死。
所以,在这场三个女人的斗争中,夜箫怎么看都是占着先机的。
“等等,不是只有晏姝羽和夜箫么?怎么是三个女人?另一位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小初有些迷惘地打断。
“废话,我呀,不然我怎么能知道得这么清楚。”非欢拿大拇指戳了戳自己。
听了这句话,小初总算明白了过来:非欢总是拿拂尘扫她的原因,居然是嫉妒。
“天呐,我居然以为你是萧爹爹的夫人……”
小初看非欢的样子像是灵山狐崖的常住居民,这狐崖上除了萧爹爹和她,就是那条肥狗,所以怎么看,萧爹爹与非欢都像是一对的。
非欢恼羞成怒,对着小初又是一拂尘:“我纵使再无脑,也不至于沦落到要去和那个老妖精苟且吧?!”
非欢无语。非欢的脸已然涨成了猪肝色。
看着非欢的样子,小初的八卦神经不禁有些亢奋:自己不过随便一猜,居然让云淡风轻,帅气逼人的非欢尴尬至此,这是不是说明……萧爹爹真的与非欢有些苟且??
这话只能在心里想想,若是说出来,恐怕她不被非欢的拂尘扫死,也要被萧爹爹的大脚踹死,于是小初识趣地转移话题道:“有这一层关系在里面,你居然还能同相公这样交好……”
说实话,如果是自己,对于苦追不成的心上人,必定是无法释怀。
“他不喜欢我,那是我拿把刀架在他脖子上就能喜欢起来的事么?”非欢十分豁达地摊了摊手:“本来我是老妖精找来的童养媳,可惜阿璃看不上……”
小初点了点头:“他可是十二之天,眼光自然非凡。可是他连你都看不上,居然能……看上我?”
小初看着秾姿秀色的非欢,突然间气短。
“哎~人世间有些事就是这样无奈,你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地点出现,不管你有多菜,你都是那个适当的人。所以说你这死丫头真的是太幸运了,我们三个争得风云变色都没有结果,你不到一个月就把这绝世冰山拿下了。”非欢摆摆手表示理解。
“而且,你还占了一个天大的便宜:如果萧璃没有吐血,你看得出他喜欢你么?”
小初摇了摇头:“我曾经以为他恶劣地想整死我。”
非欢飞快地点了点头:“他这个人,虚虚实实得让人生恨,我曾经想过做他的挚友,必定比做他的恋人轻松许多,与他纠缠一世其实也是件十分可怕的事情。”
说到这里,非欢的眼里甚至冒出了艳羡的火星,她重重拍上小初的肩,十分激情地说道:“然而现在,他只要喜欢你,便会吐血,他就算演得再好,却是想藏都藏不住啊。”
小初如醍醐灌顶,突然间开窍了。然后,她的心里便像突然被猫儿舔了般酥酥麻麻的痒。
如果萧爹爹没有骗人,萧璃在认识她之前是从没有吐过血的,她虽然不知道自己是勾住了他三魂七魄的哪一魂或哪一魄,但是诚然,萧璃已经为她吐血,自然就是爱上了她。那么从道义上讲,她是应该希望萧璃少吐几次血的,可是从个人感情而言,她又希望他多吐几次。
小初就这样一面期待,一面心疼。带着这种复杂的感情,她沉默了一会,继而又忧心忡忡地问道:“那后来,晏姝羽是怎么死的呢?还有传言不是说十二之天已经死了么?”
“其实这个我也不甚清楚,你自己去问萧璃吧。”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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