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烨喜欢我,我就该谢主隆恩,然后屁颠颠地跑去让他喜欢吗?这是什么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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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章 我行我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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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以宁继续说:“不过,这种天之骄子的喜欢可不是好事一件,通常情况下都要女人去将就。所以,我建意你还是保持理智好。”
我脸色稍缓,睨了她一眼:“终于说了一句人话了。”
她呵呵一笑,拨弄额头的刘海,爽朗又妩媚的中性魅力惹来过路行人异样的目光。
谁说向以宁不漂亮?虽说没有古典柔和细致的美,但那种中性与独力特行的个性魅力却是一般香港女人所没有的,也难怪乔一鸣爱她入狂。
向以宁用手肘撞我,“对了,冒昧问一下,如果姓雷的真的要你做他的女朋友,你该怎么办?”
我斜眼睨她:“你不是说什么也没听到吗?”
她讪讪一笑:“隔得那么近,总也听到一点点嘛,我保证,真的只有一点点。”
我轻哼一声,望着窗外的景色出神。
“哎,小捷,你倒是说话嘛。”她又用手肘撞我。
我叹气,她什么都好,为人热情,急公好义,也挺讲义气,与我说话也投机,可唯一的缺点就是太吵了,真不知冷漠淡然的乔一鸣怎能忍受。
在她再一次的崔促下,我开口:“这于这种有钱人来说,女朋友的定义与情妇是一样的。”只不过多了个体面的称呼而已。
女朋友?啧,随时可以拉上床,随时可以滚下床,还要说一句“好聚好散”或是“我对你已经没有感觉了,所以咱们分手吧”的潜台词,如今的男人,不管是有钱的富家公子,还是普通的*,没一个例外。
向以宁点头:“也是,所以,你拒绝?”
我轻哼:“不拒绝,难道要我去感谢他对我的抬爱吗?”
“那为何关………姓关的要你你怎么就答应了?”
“那不同。”
“哦?”置疑的语气摆明不信,还夹着隐隐的暖味。
我想了想,说:“关………当时我缺钱而他忽然从天而降………所以,我便同意了。”看吧,我真的很没骨气。区区一丁点挫折就让我轻易地对男人折腰,甘愿为了钱放弃自己的尊严。
“哦,如果,我是说如果,当时姓关的换成姓雷的,你也会同意吗?”
如包养我的关季云变成雷烨?
我怔住,仔细想了想:“我不知道,当时,他并未出面。而与我恰谈的是他的手下兼*山姆先生,当时,我也并不知道他的脾气和为人。”
向以宁吹了声口哨:“这么说来,当初不管是姓关的,还是姓雷,只要有钱,你都会同意,对吧?”
我沉吟片刻,点头。
确实,如果当初谁有钱,就算是个老头儿,或是品性不好的男人,我都不会拒绝吧。谁叫我穷怕了呢?
向以宁不说话,只是盯着我沉思。
我低头,“是不是很瞧不起我?”
她猛然一怔:“是有点,不过,你很现实,也坦率得可爱。呵,与你比起来,咱们是五十步笑一百步,我又有什么资格瞧不起你?”
我淡淡一笑:“像我们这种人,确实该被道德遣责的。可是,像关季云这种人,他们可以为了欲望而用钱买女人,不也把自己定位成嫖客身份吗?可是,为什么世人不遣责他们,只是遣责我们做情妇的拜金不道德呢?”
就像雷烨,仗着身家与帅气的面孔游戏人间,*弄女人当作游戏与业余爱好,玩弄女性身心的同时,还被冠上最有价值的*称号,媒体不但不以为耻,还时常拿他以得意洋洋的口吻把他评为男人魅力的代表,是这个世道变了,还是我们的思想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