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立公对《卧虎藏龙》有一套筹资计划,那就是向银行贷款,向银行贷款需要有抵押物,这个抵押物是一纸合同。
他们准备在电影没拍之前,就把《卧虎藏龙》的海外版权预售出去。
这个预售不是直接拿现金,而是和海外片商签订发行合同。
然后,拿着预售合同向银行申请贷款,这种做法在华国国内或许不常见,就像是空手套白狼一样,但在港台地区有一定的可行性。
在香江,这么大笔的银行贷款一定要有保险公司出面担保,才能借到款项。
而保险公司愿意作保的先决条件,除了对李桉等人的信任外,就是要影片的版权先行预售,将来再交片。
拍完电影,李桉把片子交给当初预售的买家,拿到付款再还给银行。
这个流程看起来简单,实际上并不是谁都能这么做的,如果不是李桉这个名字,电影的海外版权或许根本卖不出去,保险公司也不会承担这个风险。
这就是影响力,他们相信李桉拍的片子能赚钱,才会买账。
林子轩并不反对这么操作,当初他拍《京城人在纽约》走的也是这个路子,只是那时候用的是华国电视台的贴片广告做得抵押。
好梦公司能拿出三百万美金的资金启动这个项目,剩下的资金向银行贷款。
不过,贷款就要受到制约,银行和保险公司,以及拿到预售合同的片商为了自身的利益都会监督影片的拍摄进度,以防出现意外。
前两晚谈的不错,双方在关键的问题上达成了一致,大家放松下来。
第三天晚上,李桉抽时间看了《小城之春》这部影片。
他对陈导明和俞菲鸿等人的表演颇为赞赏,这部片子和他以往的片子有契合之处,都是通过一个家庭的故事表现东方的传统文化。
不过,如果是李桉的话就不会这么拍,他会拍的更富有激情。
尤其是周玉纹和章志忱之间,两个旧情人见面,**,轰轰烈烈,他会更多的表现男女之间情与欲的挣扎和妥协。
或许结局不变,但中间的过程肯定不一样。
每个导演对同一个故事都会有自己的解读,拍出不同的感觉来。(未完待续。)
第四百零四章 获奖之后
林子轩一行人在片场呆了五天,随后返回了国内。
双方达成了一定的共识,由于项目还没有开始,更细的东西暂时无法确定。
比如和哪些公司合作,贷款的操作流程,演员和幕后工作人员的选择,这都要慢慢来。
他们谈妥了大致的方向,接下来会有其他人去做,不需要亲自跑这些杂事。
李桉拍完手里的片子,大概九八年下半年会来大陆一趟,一个是看外景,一个是选演员。
选好演员后,需要进行为期三个月到半年的训练,包括武术基础的训练和古代各种礼仪规矩的培训,这虽然是一部武侠片,但细节不能出现大的纰漏。
《卧虎藏龙》有明确的时代背景,不能超出背景来讲故事,那样显得不够真实。
李桉这边的联系人是一个叫做詹姆斯的老外,詹姆斯是李桉在好莱坞的制片人,和投资商打交道都是由他负责。
林子轩准备把后续的工作让于东接手。
这是一个了解好莱坞运作模式的好机会,有了这次的合作,以后就有了和好莱坞片商沟通的经验和渠道,不至于太过被动。
林子轩看重的是这种经验,不光是《卧虎藏龙》一部影片,这是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