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天下瞩目(六)
李全武还在絮絮叨叨说着赵子龙的故事,石猛的憨笑混在风雪里,可李骁的耳朵里,却响起了另一种声音,是金戈相击的脆响,是战马喷鼻的嘶鸣,是千军万马踏过的轰鸣。
他的视线模糊,眼前的雪山在旋转,雪粒子变成了飞溅的沙尘,耿固焦急的脸和石勇的惊呼声渐渐淡去,取而代之的,是一张饱经风霜的面容,卧蚕眉,丹凤眼,白袍银枪,正勒马立于一座城头,望着城下黑压压的乱兵。
“家乡…”
陌生的声音在喉咙里涌动,却带着穿透骨髓的滚烫,“又要遭兵祸了吗…”
那是光和七年(184)的冀州常山郡,他看见少年时的自己,站在常山郡的田埂上,黄巾军踏碎刚熟的麦浪,乡亲们的尸体被野狗拖走。
“天下大乱,黄巾无道”,县尉招募乡勇的鼓声震得他心口发颤,他攥紧了那杆磨尖的木枪,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杀贼,护家,让这乱世早一日平定,要让这乱世,再也吃不掉一个安稳的家。
后来,他追随玄德公,跨过高山,渡过江河。
长坂坡杀进杀出,怀里护着的不仅是孩子,身后更有百万曹兵,可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不能让这孩子,再尝一次家破人亡的滋味;汉水旁空营退敌,枪尖挑着的不仅是曹营的旗帜,更是对“兴复汉室,还于旧都”的执念。
他以为,只要马不停蹄地杀下去,总能看到天下太平的那一天。
可白帝城宫墙,先帝托孤的手在颤抖,他跪在地上,额头磕出血来:“臣定当竭尽所能,护佑大汉…”
可最后。。。最后,他站在北伐的军帐里,鬓角已染了霜,五丈原的秋风吹冷了渭水,他站在空荡荡的营帐前,手里的龙胆枪重逾千斤。
玄德公的理想、丞相的追求,他的夙愿,终究还是没能实现。
天下依旧分裂,百姓依旧流离,这乱世,像场永远醒不来的噩梦,野火,烧了一辈子也没烧尽。
他望着太行山外的常山,想着家乡的麦浪,终究是没能回去看看。
乱世里一丝微弱的希望破灭了。
“胡虏…又要踏我家乡…”
当听到“金人要踏平常山”时,那股沉埋了近千年的执念,骤然就破了土,他没能护住汉末的乱世,难道还要看着异族的铁蹄,再踏碎一次家乡的麦浪?
悲愤在他心底嘶吼,那声音带着河北汉子的厚重,带着久经沙场的沙哑,更带着撕心裂肺的痛,千年前,他为了平定乱世走出常山;千年后,竟要眼睁睁看着胡虏,将刀砍向故土的父老?
手指猛地攥紧缰绳,指节发白。
他的瞳孔里,映出的不再是云中山的风雪,而是长坂坡的血色残阳,是汉水的粼粼波光,是常山郡熟悉的田埂和炊烟。
那是他魂牵梦萦的家乡,是他少年时立志要守护的地方,绝不能让胡人的铁蹄玷污!
体内有团烈火猛地炸开,顺着血脉窜遍四肢百骸。
那是属于不散执念的滚烫——是那个跨马提枪,在百万军中杀出血路的勇毅;是那个年逾七旬,仍要请战北伐的赤诚;是那个终其一生,都在为“平定乱世”四个字燃烧的赤魂。
“呵……”一声轻笑从李骁嘴角溢出,带着无尽的苍凉。
脑海中,千军万马奔腾的梦境与现实重叠,他猛地扯过甲胄披上,铁片碰撞的铿锵声惊得众人一怔。
李全武瞪大眼睛,只见那纨绔弟子翻身上马,竟还牵了匹备用战马,那架势分明是要去拼命。
“阿郎!你疯了吗?”老人的破锣嗓子都喊劈了。
袁振海一把拽住缰绳:“李兄弟!留得青山在。。。”
“青山埋战骨,落日染旌旗。风嘶铁甲冷,血热马蹄疾!”
李骁放声大笑,枪尖挑开袁振海的手,他猛夹马腹,战马嘶鸣着冲了出去,雪沫在蹄下炸开三尺高。
卢疯虎的双眼陡然放光:“他娘的!这才够劲!原来李家兄弟这么有种!我老卢跟了!”说着抢过两匹马追去。
“你们真是。。。”老人骂咧咧地跃上马背,竟比年轻人还利索,袁振海臭骂一声“疯子”,也换马跟上!
其余人再是想跟也没有战马了,无奈只能南撤。
四骑八马在雪原上狂奔。陡然,苍凉的蜀地戏腔刺破寒风:
“我站在城楼~观~山~景~~”李全武的花白胡子沾满冰碴,唱腔却愈发高亢,“只见得~千军万马~血~浪~滚~~”
卢疯虎闻言哈哈大笑,粗犷的晋腔随即如惊雷般炸响:“汾水咽啊~旌旗裂~”
这是晋地流传数百年的《汾水谣》,唱的是当年大唐将士面对突厥的袭击,死守晋阳的壮烈史诗,“晋阳儿郎~骨如铁~”每个字都像从胸腔里迸出来的血块,在寒风中凝结成冰。
四骑八马如离弦之箭,很快追上了正欲上马冲锋的孙翊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