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他来剧组给我送饭。”沈逍语气平淡,仿佛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又招呼滕洛炀,“洛炀,我在跟阿易打电话,你俩要不要通通话?”
“不用,我没什么好说的,你们聊吧。”滕洛炀冷漠的语气仿佛易箫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路人,越是沈逍在场,他越觉得易箫碍眼。
为什么连回他信息的时间都没有的滕洛炀会去给沈逍送饭,而且听沈逍的语气并不像是一次两次。
或许是被滕洛炀冰冷的话刺到,易箫嘴巴比脑子更快一步行动,“没想到阿炀竟然比我还先见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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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怎么可能,洛炀是个工作狂你又不是不知道,哪有这闲工夫啊。”
沈逍像是怕他误会,接着解释说:“我现在这部剧洛炀是投资商之一,他有空就过来监监工,顺便看在你的面子上帮我跑腿送个饭。洛炀,你说是不是?”沈逍在滕洛炀小腿上轻踢了一脚,让他证明自己的清白。
滕洛炀含糊地“嗯”了一声。
易箫一下就明白了过来,滕洛炀甚少踏足娱乐圈,一定是为了沈逍才投资了这部剧。
沈逍一个人回国打拼,无依无靠的,他们作为朋友帮衬一下是应该的。
他刚才一瞬间脑子里竟然产生了一些不好的想法,阿炀再怎么胡闹也不会闹到一起长大的发小身上啊,易箫惭愧不已,他怎么还变得疑神疑鬼起来了。
“啊对了,阿易,下周末咱们大学老同学有个聚会,你也来吧。”
“我就不去了,你知道的,我不太适应这种场合。”说起大学,易箫本能地抗拒。
虽然最后有滕洛炀站到他身边,可在那之前,易箫所有耻辱和不堪的回忆皆来源于此。班级对他来说更像一个吃人的魔窟,那些充满恶意的眼神,像锋利的刀子一样割得他千疮百孔。
“你是不是担心大学那些不愉快的事呀!”沈逍一针见血,笑呵呵地说:“那会儿就是年轻不懂事,都过去这么多年了,就不要计较了好不好?”
他也不想计较,可是那些伤疤用了七年都没长好,现在还在滴血,能理解这种痛的只有他自己。
“去嘛,就当陪我了。”沈逍用着大学时那种亲昵的语气向他撒娇。
“可是……”
“你知道的,我这些年出国与国内失联,回来这段时间他们都在跟我打听,我就刚好趁着这次机会组织了同学聚会,和大家好好聊聊。”沈逍语气一再放软,“阿易,好阿易,你是我大学时最好了朋友了,就当给我个面子,你陪我去嘛。”
沈逍大学时性格就活泼阳光,不像易箫安静内敛,很能讨大家喜欢,他撒着娇提要求,几乎没人能拒绝。
但易箫实在有点为难,“但是我那天还有别的事……”
话没说完便被滕洛炀打断了,“沈逍都说了是周末,你一天到晚除了在学校上两节课还能有什么事?就不能换个时间做?”
顾着沈逍在场,滕洛炀说话还收敛了些,他就不明白了,一个同学聚会有什么好磨磨唧唧的。
滕洛炀的话刺得易箫一愣,当年他受了多少委屈,没有人比滕洛炀更清楚,为什么他还要劝自己去?
“洛炀,你跟阿易好好说话。”沈逍皱眉责怪滕洛炀,又对易箫道:“阿易,你要是又事不想去就算了,千万不要因为这事儿和洛炀闹矛盾。”
这种情况下,沈逍倒是显得与滕洛炀更加亲近。
“我去,也不是什么要紧的事,可以往后推一推。”
滕洛炀都让他去了,他还能拒绝吗。
反正,从第一次选择沉默容忍滕洛炀开始,易箫就做好了容忍他一辈子的准备。
只有一年了,他不想最后的时间都浪费在和滕洛炀产生矛盾。
顺从滕洛炀不是什么难事,这些年他早就做习惯了。
阿炀也有不少对他好的时候,只要想着那些好,易箫就什么都可以不在乎。
和滕洛炀在一起的七年,让易箫明白,爱一个人爱到骨子里,就像被踩在足底的尘埃,是无法主动选择离开的。
因为一旦离开,便是天塌地陷生不如死。
所以他甘为尘埃。
不出所料,整个周末易箫都被困在床上起不来身,吃到胃里的只有床头摆放的瓶瓶罐罐和凉白开。
一直到周日下午才勉强下楼洗澡,准备去医院拿点止痛药。
从洗漱台的镜子里看到自己赤裸的身体,苍白的皮肤,瘦骨嶙峋,病怏怏的样子他自己看了都倒胃口,何况是见惯了外面年轻男孩儿的滕洛炀呢。
外面的温度不算太低,但易箫无论怎么往身上加衣服都觉得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