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是杨嘉在照顾我。
并且,她手里有药,把药都给了我。
我不知道她的药从哪里来的,我只知道,这个时候,她愿意拿出来救我。
最起码证明,她的心里不是完全没有我。
所以后来,我发誓,以后一定要加倍努力的对她好。
可还没等到以后,我就被抓了起来,当宣判我故意伤害以及抢劫罪被判7年时。
我有些惊讶,因为原本以为她也会告我,但是发现并没有。
藏城的看守所还没有完全建好,犯了错的人,送过来说是坐牢。
其实就是让我们这群人建城,或者进厂工作生产。
只不过限制了自由,圈禁了起来而已。
就算是犯人,吃饭需要用品也是要花积分的。
我的积蓄并不多,在里面的日子很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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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每个月月底,杨嘉都会送进来一包物资给我。
有用的,吃的,偶尔会有鞋袜棉被之类的。
无不例外,她给的,都是我在里面消费不起的。
我捏紧了她给的物资,恨自己无能,也恨自己没有本事,就算她跟着我,也只会受苦。
于是我想过了,放弃她吧。
她值得更好的人。
在监狱的第三年,因为我表现好,无论是建城和工厂的任务都完成了。
官方也想给我们重新改过自新的机会。
培训考试思想品德通过的人可以适当减刑。
所以我通过后,思考了一下,还是想见她一面。
不出意外,孩子应该快三岁了,在等一年我出去,也不到四岁。
懵懂无知的年纪,我可以带走他,想让杨嘉没有后顾之忧的追寻自己的幸福。
可是当三年未见,再见她时,我的心,还是会加速。
但是那又如何,我们之间,几乎再无可能。
她告诉我说,孩子没了,我和她之间,两清了。
之后,杨嘉就真的没有再来给我送过物资。
直到我出狱至今已经过了五年。
都没有再遇见过她。
记忆里只剩下当初她决绝离开的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