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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所谓喜欢2(第5页)

你看,你自己都问了,都说了:

为什么要喜欢?

所以,这句话是不对的。

喜欢之前,需要契机,需要交集,不然为什么素不相识的两个人能谈上恋爱?

凭什么?凭所谓的姻缘,还是命运的红线?

去他m的吧

姻缘和红线不就是所谓【契机】了吗?

而在喜欢上之后呢?

好像,确确实实就不再需要理由了。

因为名为【你】的这个独一无二的【个体】,就是我喜欢你的理由。

不是因为你在特定的时期做了某件事,说了某句话,让我内心泛起了涟漪;

也不是在某一个时刻,和你对上了眼,在荷尔蒙与藏在人类dNA的繁衍天性的作用下就发疯似的喜欢上了你。

不是,都不是,一定不是这样。

如果那个雨天,递给真昼伞的人不是苏清,而是另外一个xxx,真昼会喜欢上他吗?

如果在另外一个雨天,看出那个故作坚强的【天使】,然后像小孩子一样抱怨台风天气,说自己是大恶魔先生要把自己堕下凡尘的人不是苏清,而是另外一个xxx,真昼会喜欢上他吗?

如果,告诉自己【喜欢你和你多好本就没有关系】的人不是苏清……

不,错了,这些如果,这些假设,都没有任何意义。

因为,是名为【苏清】的个体,才会在这些时间节点上做出只有【他】才会做出来的事情,也只有【他】,才会做出这些狡猾到不能再狡猾的事情。

自【他】之后,无论外人做的再多,说的再怎么动听,都不可能再成为【苏清】。

有的,只是相似的花。

有的,只是拙劣的模仿者。

就像苏清所言:

名为【椎名真昼】的独一无二的个体,自始至终,都只有一个。

所以:

从始至终,【苏清】只有一个,也只会有一个。

————

【虽偶有轻风细雨,但总归晴天朗照】

真昼突然发现,原来那初次相遇的雨天,感受到阳光来临的前兆并不是错觉。

原来,晴天真的如约来到了她的身边,并且,现在就在她的面前。

所以,苏清。

既然都已经这么狡猾了,请务必继续这么狡猾下去,即便是再更狡猾一点,我都愿意。

因为,

我喜欢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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