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事情,事关重大,而且又是涉及到北虏,太子自然是不敢做决定的,于是将这些奏疏都送达朱载坖处,请求圣裁,朱载坖看了这些奏疏之后认为,是时候放松对于北虏的铁器控制了,有些官员甚至建议给北虏提供铜锅,这多少是有些读书读傻了。
铜料对于大明远远比之铁料要珍贵的多,大明自己的铜料尚且不够用,哪里还有多余的铜给北虏,简直是可笑,除此之外大明提供给北虏的铁器都是生铁,要想加工成兵器还是有些难度的,而且现在大明和北虏的关系还是不错,官军能够威慑北虏,只要能够一直保证大明和土默特部的良好关系,向北虏输出一些铁器并无不妥。
朱载坖认为已经采取了很多措施加强土默特部和大明的经济关系,而且现在时代已经变化了,随着官军火器化的程度提高和在辽东、青海、西域的扩张,官军的战马来源更加多样,对于大明来说,土默特并不是官军战马的唯一来源,相反土默特部的牛羊,需要大明这个庞大的市场加以消化,大明和土默特部关系现在已经是非常之紧密了,开放一些铁器给土默特部并不是什么原则性的问题。
相反,如果朝廷不开放铁器,走私贸易会更加的猖獗,对于朝廷来说就更加不是什么好事了,所以朱载坖认为堵不如疏,而且铁器定价过高,确实不是办法,所以最终朱载坖下旨道:“顺义王所言,确有其理,宜加录之,所请宜准,至于硝石、硫磺、火药等物,仍严禁之!”
朱载坖以圣裁的形式了结了此案,朱载坖今年要在南京过年,所以要对于南直隶的卫所军士、班操京军等予以赏赐,同时对于东南百姓也要加以赏赐,以示天恩浩荡,朱载坖现在最关心的就是大明的海外贸易的问题,因为现在海关关税对于大明来说是财政的支柱,朱载坖必须要重视。
现在对于大明来说,通过海上贸易出口的货物中,最为大宗的是丝及丝织品和瓷器,丝及丝织品为第一,瓷器次之。其次就是铜钱、书籍、药材、棉布和蔗糖,对于大明来说,纺织品仍旧是出口的绝对主力,就如同苏松等地所流传的,那久惯漂洋的带去多是绫罗缎。
地方官府和海关总署的奏报中也明确说道:“将带中土丝绵、段布、磁铁贵货到彼番国,搬瓷器、丝绵等物满载而去,满载而还,追星赶月,习以为常。”
对于大明来说,出口的主力仍旧是纺织品和瓷器,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铜钱和银钱的出口问题,在开海之前,就始终存在大量的铜钱贸易,不过当时由于大明自己的铜钱铸造量也不大,所以这些国家所购买的铜钱多是伪造的,之前户部就曾经奏报过:“向者福建龙溪私自铸钱市之。彼重中国之钱,不计龙溪之伪。”
随着大明也开始大举铸造铜钱和银钱,同时大规模开海之后,货币的外流一直是朱载坖所关心的事情,最开始大明的态度是严禁货币外流的,因为大明本身的国内市场也需要大量的货币,朱载坖必须首先满足国内市场的需求,所以对于货币外流,是采取的严厉禁止的态度。
除了对于倭国、朝鲜等藩属国,有规定数额的货币贸易之外,对于其他外商的求购,朝廷一向是采取拒绝的态度,但是这种拒绝也并不是长久之策,一来是朝廷不可能将所有的货币流通予以禁止,即便是朝廷再三禁止,货币走私问题始终是存在的,不仅仅是会存在货币走私的情况,还存在伪造货币的情况,事实上现在在广东、福建等地,这种情况已经是非常之严重了。
朝廷对于私铸货币,一向予以严厉打击的,但是对于现在广东新宁蚝冈之民以其私铸钱,贩往东西两洋,这些事情已经是很普遍的事情了,尤其是在两广和福建,这里宗族实力十分强大,地方官府相对弱势,在宗族的掩护之下,私铸货币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了,虽然朱载坖多次下旨要求严厉打击私铸银钱、制钱的行为,但是两广等地在重利之下的私铸货币行为屡禁不绝,而且爆发了官府和百姓之间激烈的冲突。
而且朱载坖很清楚,重利之下,即便是严刑峻法也很难将其禁绝,倒卖货币有利可图,这就使得始终有人愿意是从事这个行当,而且私铸货币进行倒卖的话,获利更加丰厚,这点朱载坖是很清楚的,在重利之下,朝廷的法度未必能够达到制止私自铸造货币和货币外流的行为。
而朱载坖也认为,再严禁货币流出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首先就是大明的货币铸造能力已经有了很大的提升的,现在大明主要有四个大型的铸币工场,天津、南京、松江和广州,每年能够铸造的银钱八百万元,制钱百余万贯,但是这并不是大明铸钱能力的极限,少府卿严世蕃就曾经上疏讨论过此事。
限制大明铸钱量的主要因素是材料不足,尤其是铸钱所需要的铜,由于大量的铜被用作军用,所以铸钱能够分到的铜料数量是极为有限的,按照严世蕃的估计,要是原料充足的话,大明每年能够铸造银钱一千五百万元,制钱六百万贯,但是缺乏相应的材料,导致开工率不足。
朱载坖认为可以部分解除对于货币出海的禁令了,一方面是为了获取钱息,提高朝廷的收入,另一方面就是打击私铸,使得私铸无利可图,严厉打击这种破坏朝廷金融秩序的行为,所以朱载坖要求户部、海关总署等衙门详细商讨有关的事项,放宽对于货币出海的限制。
朱载坖也提出了自己的要求,能够兑换货币的,仅限于金银铜,要保证黄金储备,限制黄金出海,才是朝廷要实施的下一步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