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如黄仁宇先生《中国大历史》所言,当其他国家还在“片面改革”的时候,秦国已是“全面的翻新”。这并不奇怪,因为秦国原本就与众不同(与众不同的还有楚,这里不细论)。其他那些诸侯国,大多是按照西周封建的模式建立起来的。每个国家差不多都是一个微缩的周王朝,国君往往只是名义上的国家元首,政权其实掌握在卿大夫手里,即所谓“政由宁氏,祭则寡人”。于是有三家分晋,有田氏篡齐。秦的政权却一直掌握在国君手里。也就是说,他们实行的本来就是军事集权制,商鞅的变法只不过推波助澜,使之更上一层而已。
因此,秦最终夺取了天下,只能归结为秦国有当时最管用的制度。或者说,他们把这个新制度建设得最彻底,也运用得最彻底。这个新制度,就是初具规模的中央集权制。或者准确地说,国君集权制。这样一种被黄仁宇先生称之为“极权主义”的制度,能够最大限度地集中国内的资源和财富,最大限度地激发民众的生产潜力和战斗勇气,并保持一种令行禁止步调一致的“集体性格”,从而使秦王国在优胜劣汰的激烈竞争中脱颖而出,最终消灭六国,建立一统天下的新政权。
现在要做的,只不过将“地方集权”(邦国集权)变成“中央集权”(帝国集权)。这对于秦人来说,其实驾轻就熟。如果说还要做什么的话,那就是把其他六国的兵器全部运到咸阳,集中销毁,铸成十二个金人(铜人),以示彻底告别武力社会,永不兴兵。
大秦帝国诞生了。中国从此进入权力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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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君临天下(1)
帝国是权力社会的典型形式,皇帝是帝国的核心。
我们知道,大秦帝国建立之初的御前会议主要做出了两个决定,一是帝国的元首从此称为“皇帝”,二是废除“封建制”,实行“郡县制”。许多人认为,改称“皇帝”,不过是为了满足秦始皇的虚荣心,柏杨甚至称之为“嬴政意淫”,并认为这说明他“智商平平”(《柏杨曰──读通鉴·论历史》)。依我说,这未免小看了秦始皇。不可否认,这里面确有虚荣心的成分。所谓“帝者天号,王者人称”,帝与王原本就不可同日而语。王,是部落时代的称号。大一点的部落首领都可以称王,是为部落王。后来,大一点的诸侯国君也都称王,是为诸侯王。比如楚的国君,就不管周天子只给他封了个子爵,早就自说自话称王了。帝,却不是随便什么人都敢乱称的(战国末年,秦、齐均曾称帝,但不久即恢复称王),皇帝的称号则更是闻所未闻。人人得而称之的“人称”(王),岂如独一无二的“天号”(帝)?
然而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
实际上,秦始皇的更改名号,并非心血来潮。他并未将“秦”改为“周”或别的什么,就是证明。但不将“王”改为“皇帝”(或别的什么),却万万不行。因为就政权而言,秦还是秦,并没有变;但就国家而言,则“此秦”已非“彼秦”。过去那个“秦”是王国,现在这个“秦”是帝国。如果沿用“王”的称号,不但无以与已灭诸国相区别(六国国君均称“王”),也无法与周王室相区别(周天子也称“王”)。周天子是名义上的“天下之主”,秦皇帝则是实质上的“天下之主”,岂能混为一谈,统称为“王”?
其实,周天子自称为王,和秦始皇自称为皇帝一样,也是有特殊政治意义的,那就是要把事实上的国家变成法理上的国家。现在,秦同样有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从事实上的帝国变成法理上的帝国。如不称帝,嬴政又怎么能给自己的帝国加冕?我们必须清楚,秦发动的这场“革命”,并不只是要换个“朝代”,而是要用一种新的制度(帝国制度)取代旧的制度(邦国制度)。秦始皇完全意识到了这一点,因此他才自称“始皇帝”,即“新制度的第一人”。而且,正因为皇帝这一称号是帝国制度的象征,所以始皇之后历朝历代的君主,也都自称皇帝,没人再改称王。如此看来,柏杨先生的批评倒是显得“智商平平”。
不要以为称王或者称帝是一件无所谓的事情。要知道,“皇帝”与“郡县”共举,而“王制”则与“封建”并存。依旧称“王”,就意味着还要实行封建制。此为始皇所断然不能同意(李斯的建议不过“正合君心”而已)。因为封建制是“天下共享”,郡县制才是“一人独裁”。按照封建制(即邦国制),从王(天子)开始,到公、侯、伯、子、男,甚至卿、大夫,都各有自己的领地和特权。就连最低一级的贵族──士,也有相对独立的人格,可以在诸侯之间游走,高高在上的“王”则有如被架空的晁盖。然而在郡县制这里,天下臣民从黎庶(黔首)到官员无不听命于皇帝。进退兴废,乾纲独断;赏罚臧否,莫测天威;生杀予夺,一言九鼎,而且雷霆雨露,俱是君恩。对于一个独裁者来说,两种制度,孰优孰劣,一目了然,一手创建帝国制度的秦始皇岂能称王而不称帝?
一 君临天下(2)
更何况,在邦国制度下,不但有至尊的“王”,还有至强的“霸”。王至尊,霸至强。至尊与至强,并不是同一个人,而且争霸还是合法的。这就会引起战乱,并最终威胁到王。因此,必须将至尊与至强统一起来,而这个统一体,就是皇帝。
事实上秦始皇也没有仅仅满足于一个皇帝的虚名,更没有陶醉在春风得意之中,而是同时建立了一系列配套制度,马不停蹄地开始了他彻底变革社会制度的步伐,而且雷厉风行,不容商榷。他统一了国土,统一了军队,统一了法律,统一了税收,统一了货币,统一了度量衡,统一了道路和车轨的宽度,统一了书写的文字,还试图统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包括规定庶民用黑布包头称为“黔首”,以及所有的纪数都从六(天下分为六六三十六郡,车宽六尺,冠高六寸),这就是所谓“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
秦始皇的这些变革,多半被视为“统一大业”而备受推崇。然而人们在讴歌和赞美其盖世伟业时,却往往忽视了背后的专制与集权。没错,统一不等于一统,集权也未必专制,未必独裁。有着各自宪法和民选政府的十三个State,在联邦宪法的框架下组成统一国家(美利坚合众国),就是统一而不一统;上一章提到的唐代政事堂制度,就是集权而不独裁。可见统一可以是多样,是和谐(多样统一);也可以是多元,是共和(多元统一);一统才是专制,并很容易由专制而独裁。显然,这里的关键是集权。因为分权必不专制,集权就很难讲。有专制的集权,有不专制的集权,还有半专制的集权(开明专制),这是一件麻烦事。
不过在秦始皇那里,这些都不成问题。对于秦始皇来说,统一和集权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专制则正是他梦寐以求的东西。当然,专制与帝制并不能划等号。不是皇帝也可以独裁(如萨达姆),有皇帝也未必专制(如君主立宪),但没有皇帝的帝国总归不像帝国,有一个皇帝的称号总归更加便于集权(这其实是袁世凯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称帝的原因之一)。因为它不但意味着决策权和审批权,还意味着立法权、司法权、监督权和最高裁判权,简直就是集天下一切权力于一身,岂非集权?
那么,皇帝有什么理由拥有这样一种绝对权力呢?没有。不但无理,而且有害。事实上,皇帝这种不受监督和制约的绝对权力,正是导致许多王朝覆灭的重要原因。这一点我们以后还要再说。何况历史上的皇帝也五花八门。有汉献帝那样的傀儡皇帝,有晋惠帝那样的白痴皇帝,有明万历那样的罢工皇帝,还有许许多多几岁就登基的娃娃皇帝。然而,尽管这些皇帝实际上并不起什么作用,却没有一个人说不要皇帝,或者可以架空皇帝。这说明什么呢?只能说明人们需要皇帝。有这么一个最高仲裁者在,至少让人觉得公平和公正还有希望(比如还可以“告御状”),让人觉得阳光和雨露总有一天会从天而降,刀兵盗匪之类的无妄之灾则可以幸免。总之,有一个皇帝,我们就可以“做定了奴隶”,并享受太平。至于那些掌握了实权的阴谋家野心家,则可以“挟天子以令诸侯”,为自己攫取最大的利益。所以大家都要皇帝。一旦天下大乱,人们盼望“真命天子”的出世,就会如久旱之望云霓;而一旦所谓的“真命天子”君临天下,人们则不知欢欣雀跃为何如。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一 君临天下(3)
秦始皇的称帝正是顺应了这种要求。而且,他还为天下黎民派去了牧守。每郡设守(行政长官)、尉(军事长官)、监(监察专员)各一人,县则有县令或县长(大县叫县令,小县叫县长)。他们由中央政府直接任命,代表皇帝把帝国的阳光和雨露撒满人间。中枢机关则设立了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丞相总揽百官,相当于帝国的郡守;太尉掌握军事,相当于帝国的郡尉;御史大夫负责监察,相当于帝国的郡监。这样,从中央到地方,行政、军事、监察三权并列的“官员代理制度”,就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了。事实上,帝国的各种官制,包括司法制度、行政制度、监察制度和军事制度,差不多都是秦草创的。秦,确实是帝国制度的始作俑者,是它首屈一指的著作权人。
这些新政和商鞅的新法一样,也是不准议论的。据《史记·李斯列传》,公元前213年(秦始皇三十四年),一个名叫淳于越的齐国人,在一次国宴上“以古非今”,重提封建,说殷、周两代之所以都能够延续千年之久,就因为他们都分封了子弟和功臣。如今陛下自己当了皇帝(陛下有海内),凤子龙孙们却变成了平民(子弟为匹夫),恐怕甚为不妥。为什么呢?因为“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秦始皇要李斯发表意见。这时的李斯,职务已是丞相。担任丞相的李斯并没有就事论事。他的想法,是要借此机会根除一切议论国是的可能。于是李斯上书说,现在政令不行,议论纷纷,全因为思想不统一,学术太自由。人们不接受官方号令,反倒欣赏民间思想(人善其所私学),并据此非议朝廷的制度(以非上所建立)。一听说朝廷有什么政令颁布(闻令下),就根据民间思想发表看法(各以其私学议之)。他们上朝的时候在心里诽谤(入则心非),下朝以后在街上乱讲(出则巷议),甚至靠非议皇上出名(非主以为名),以持不同政见为誉(异趣以为高),带头制造流言蜚语(率群下以造谤)。长此以往,势必君王威望尽失(主势降乎上),民间结党营私(党与成乎下)。因此,唯有禁绝私学,才能正本清源,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秦始皇认同李斯的意见。于是下令,除官方藏书、秦国国史和医药、卜筮、农作之书外,私人所藏文艺哲学诸子百家之书一律焚毁,有胆敢聚谈诗书的斩首,以古非今的灭族。这就是焚书。一年后,秦始皇又因方士侯生、卢生等人拒绝为其寻药而逃亡,一怒之下活埋儒生四百六十余人。这就是坑儒。
统一大业使秦始皇名扬千古,焚书坑儒则让他背上万世骂名。于是此君便成为中国历史上最有争议的人物之一。敬之者恨不能追随左右步其后尘,仇之者则恨不得鞭尸扬灰食肉寝皮。但秦始皇不知道这些,便是知道了大约也不会在乎。在他看来,有了中央集权和官员代理这两个制度,又封住了天下人“以古非今”的嘴巴,便完全可以建立一个“永恒的帝国”了。他甚至得意洋洋地说:“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史记·秦始皇本纪》)这倒也不能说是他狂妄自大。因为障碍已经扫除,制度已经建立,所有的财力、权力和武力都集中在他手里,正所谓“良将劲弩,守要害之处,信臣精卒,陈利兵而谁何”(贾谊:《过秦论》),他的帝国没有理由不万寿无疆。
可惜历史的车轮并不是由独裁者的手指头来拨动的,它甚至并不理会文化人的议论和评说。早在思想家和文学家们拿起“批判的武器”之前,暴政之下忍无可忍的人民便已实施了他们“武器的批判”。陈胜,一个农民的儿子,一个卑微的戍卒,一个被判苦役的人,在走投无路之时揭竿而起,引发了席卷全国的反秦斗争。公元前206年,沛公刘邦率领的义军攻入关中。已经不敢称帝的秦王子婴“系颈以组”(丝带系在脖子上,表示打算自杀),白车素马,降于轵道之旁。一个多月后,各路诸侯兵至,项羽杀子婴,屠咸阳,一把火烧了皇宫。那熊熊燃烧的大火,据说竟“三月不灭”(《史记·项羽本纪》)。
威风八面显赫一时的大秦帝国灭亡了。它在历史上只存在了短短十五年,而且实际上只有十二年。秦始皇一死,它就名存实亡;秦二世一亡,它就荡然无存。但它却并没有因此而被人们忘记。一种尚有争议的说法认为,China即“秦”的读音。这种说法虽然无法得到确证,却比其他两种说法(丝绸和瓷器)更具有象征意义。事实上,在二十世纪前漫长的两千多年间,China确实就是“秦”,是不叫大秦帝国的大秦帝国。因为所有王朝实行的都是秦始皇创立的帝国制度,就连少数民族建立的那些或长或短的王朝也不例外。
百代都行秦政治;而秦王朝政治遗嘱的第一执行人,就是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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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软硬兼施(1)
汉,是帝国制度成功的实践者。这个王朝享国达四百多年之久,在公元前后各经历二百年,全盛时期国内人口约六千万,势力范围和现今中国的疆域面积相当,在世界上唯有同时代的罗马帝国可以相提并论,在历史上则只有后期的大唐帝国可以并驾齐驱。这是一个历来被中国史家和作家极度恭维的朝代,它甚至被视为我们民族的代表和象征(汉人、汉语、汉字、汉学)。它创造的典章制度被多个朝代沿用,它留下的文化遗产至今让人叹为观止。就连当时北方的匈奴人,也深受汉文化之影响,姓汉姓,说汉语,读诸子百家书,后来起兵反晋时还以“光复汉室”为号召。汉的辉煌,由此可见一斑。
的确,这是一个历史上第一次真正做到了高度集中统一的王朝,也是有史以来第一次由平民创造的功业。平民执政而非贵族世袭,恰是帝国不同于邦国之处。由是之故,我们宁肯把秦看作帝国制度的预备阶段和见习阶段,而把汉看作真正的“第一帝国”。
奇怪!秦为什么失败,汉为什么成功?
西汉初年的统治者一定想过这个问题。他们一定会苦苦地思索:秦王朝为什么会如此短命?结论是“仁义不施”。几乎所有人都认为,秦王朝实行的是“暴政”。它甚至因此而被称作“暴秦”。所谓“暴”,包括它的横征暴敛,包括它的焚书坑儒,包括它的滥杀无辜,也包括它的苛法酷刑。秦代执法既严,行刑亦酷,而且名目繁多。比如律当族灭者,要先黥(又叫墨刑,即在犯人脸上刺字涂墨)、劓(割掉鼻子)、刖(斩去脚趾),然后活活打死,再砍下脑袋,最后在刑场上当众剁成肉泥,简直就是惨无人道。中国有句成语,叫“殷鉴不远”。殷鉴,就是殷商灭亡的教训。殷鉴尚且不远,何况乎秦?自然是前车可鉴。
现在看来,秦的所谓“暴政”,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