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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 包拯外巡查案(第13页)

张逸闻言心动不已:“你若知道他家住处,快带我去看看,这可真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李陶也不含糊,当即领着他来到那户人家。两人直入堂中,只见一位妇人端坐其中,美貌果然胜过仙娥。那妇人见两个陌生人闯入,顿时惊道:“你们是什么人?怎敢无故闯进我家?”

张逸厚着脸皮道:“娘子,我们口渴难耐,只求讨杯茶喝。”

妇人冷笑一声:“你们两个光棍!我家又不是茶坊,岂能在此讨茶?”说完,她转身走入后堂,再也不理会二人。

张逸和李陶见那妇人美貌动人,哪里肯就此罢休?两人又追入后堂。妇人见状大喊:“光天化日之下有贼人闯入!大家快来捉拿!”

二人心生邪念,上前强行挟持道:“我们这强贼不偷别物,只想要你。”

妇人高声叫骂不止,这时她的丈夫孙诲从外面听到喊声急忙赶回。他认出是张逸和李陶这两个光棍在作恶多端,于是拿起棍棒就打。两人却不逃走,反而与孙诲厮打起来一直打到了大门外。最后两人还反咬一口说孙诲的妻子偷了他们的银子不肯还给他们还要与他们通奸。

孙诲急忙向县衙递交了诉状,声泪俱下地控诉这起强奸案:

“我,孙诲,特此状告那伙恶棍,他们的所作所为简直与山贼无异,毫无道德底线。我家中简陋,与牢房中的囚犯无异,然而却引来了张逸、李陶这两个恶棍。他们平日里嫖赌成性,无恶不作,自诩为花酒神仙,实则是败坏人伦的蟊贼。

那天,我外出办事,这两个恶棍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闯入我家,挟持我的妻子,强行施暴。我妻坚贞不从,大声呼救,幸得我及时赶回,他们却反咬一口,对我拳打脚踢,最终趁乱逃脱。此事街坊邻居皆知,他们白日行凶,伤我妻子,辱我家门。

一人之目或许可欺,但众人之口难封。我愤怒之下,奋力与他们搏斗,虽胜似登天,但呼救之声已传遍邻里。我恨这两个恶棍如罗刹恶鬼,幸有法律如金刚般坚不可摧。我急切地请求县衙为民除害,严惩这两个恶棍,还我公道!”

柳知县接到诉状后,立即下令拘捕原、被告双方及邻居,准备开庭审理此案。张逸和李陶也不甘示弱,向县衙递交了诉状,反咬孙诲一口,声称孙诲纵容妻子与他们通奸,并骗取了他们的钱财。

在堂上,孙诲声泪俱下地说:“张逸和李陶这两个恶棍强奸了我的妻子,我亲眼所见,他们还把我揪到门外打了一顿,在街上对我破口大骂。有这样的恶棍在,望老爷能为我除去这两个贼人。”

李陶却狡辩道:“孙诲,你真是太无耻了,居然捏造强奸的罪名。这种事情谁会轻易承认?明明是你妻子与我有染,我给了她三十余两银子供家用。现在张逸来了,你就偏向他,所以我们才打了起来。你又骂张逸,所以他才打了你。现在你钱到手了,却反过来诬陷我们强奸,天理难容!”

张逸也附和道:“强奸你妻子一个人就够了,怎么可能有两个人同时强奸?只要把你妻子和邻居叫来一问便知。”

柳知县听了双方的陈述,沉思片刻后说道:“如果是强奸的话,他们肯定不敢把你揪到门外打,也不敢在街上骂。而且邻居们也不会支持他们。这明显是孙诲纵容妻子通奸,这两个光棍为了争风吃醋才打起来的。至于打孙诲,那也是他们之间的私怨。”

于是,柳知县下令将双方各打三十大板并收监,同时派人捉拿孙诲的妻子,准备将她官卖。

孙诲的妻子哭着跑出了家门,向邻居们哭诉道:“我向来清清白白,从无丑事,如今却被那两个光棍诬陷通奸,官府还要将我发卖。你们大家一定要帮我去呈明真相啊!”

邻居中有个明白事理的人说道:“柳知县确实有些昏庸,现在正好包拯包大人路过此地,他是朝中公正无私的好官,一定能辨明真相,你可以去找他申诉。”

孙诲的妻子听后,依言而行。当她看到包公的轿子经过时,便急忙上前拦住,哭诉道:“妾身被两个光棍调戏,我大声喊骂不从,我丈夫去告他们,他们却反咬一口,诬陷我通奸。现在本县太爷要将我发卖,我实在无处申冤,只好来求包大人做主。”

包公听罢,命人将她带入衙门,仔细询问了她的姓名、年纪、父母姓名以及房中的床被、器物等细节。孙诲的妻子一一回答,包公都默默记在心中。

随后,包公写了一封书信给柳知县,写道:“闻孙诲一案涉及奸情,恳请赐下一问。”柳知县对包公极为敬畏,立刻派差役将案件卷宗和人犯一并解送到包公处。

在堂上,包公问张逸道:“你说与她通奸,那妇女姓甚名谁?她父母是谁?房中的床被器物又是如何?”张逸支支吾吾道:“我近日才与她通奸,还没来得及问她的姓名。她是个娼妓,怕羞辱父母,也不肯告诉我真名。我只记得她房中有斗床、花被、木梳、木粉盒、青铜镜、漆镜台等物。”

包公又问李陶:“你与她相通在先,应该知道她的姓名和房中器物吧?”李陶答道:“那娼妓在院中都称名上娼,我们只叫她娘子,因此不知道她的真名。她曾告诉我她父亲叫朱大,母亲姓黄,但不知真假。至于房中的床被器物,张逸所说都是真的。”

包公眉头紧锁,对张逸和李陶说道:“我派人押着你们二人,一同去孙诲夫妇的房中查看,到时候是通奸还是强奸,自然一目了然。”

一行人来到孙家,只见屋内摆放着藤床、锦被、牙梳、银粉盒、白铜镜、描金镜台等物品。孙诲的妻子所说的一切细节,与房内实际情况完全吻合,而张逸和李陶之前的描述却全是谎言。

包公带着张逸和李陶回到衙门,严厉地问道:“你们声称与孙妇通奸,那必然对她的私事了如指掌。然而,你们对孙妇房中的物件一无所知,这分明是强奸!”

张逸辩解道:“我们本没有通奸,只是孙诲向我借了六两银子,但他妻子却不肯从命。”

包公冷笑一声:“你用银子买通孙诲,为何还要带上李陶一起去?”

李陶支支吾吾地说:“我……我只是当个马脚而已。”

包公追问:“你与孙诲很熟吗?何时熟识的?为何要给他当马脚?”

李陶被问得哑口无言,无法回答。

包公厉声道:“你们二人先是声称通奸,得到某某人的银子若干。一会儿说银子交给了孙诲,一会儿又说是当马脚。言辞不一,反复无常,显然是光棍无赖的行径!”

说完,包公下令各打二十大板。然后宣判道:

“经过审理,查明张逸、李陶二人,乃是无籍棍徒、不羁浪子。他们违背礼义、悖逆法律,贪图美色、行同禽兽。他们强奸良民之妇女,殴打有妇之夫;反而将污名强加于人,借口通奸以脱罪。他们声称与孙妇交情深厚,应知孙妇底细。然而问及姓名,则东拉西扯、一无所知;再问及房中什物,则捕风捉影、十不得二三。由此可见,他们并非孙家旧识,故不知房中常用之物。此行强暴行径,绝不容姑息,判处斩首以儆效尤!

柳知县断案不明,欲将守贞之妇官卖;轻重不分,反将告实之夫杖责。身为父母官,理应为民除害,却反使民受冤。空食朝廷俸禄,不能断案如神。法律不明,理应受罚。

本官将上报上司,请求将张逸、李陶二人以强奸罪处斩;柳知县罚俸三月;孙诲之妻守贞不染,赏白绢一匹,以表彰其贞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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