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时常相见么?”
“这个嘛,”看门人说,“不可能任何时侯都无拘无束。但也不是不可以见面,如果时机到来,情况允许,我有兴致的话。”
“要是我想请你还回影子,结果会怎么样呢?”
“看来你还不大明白这儿的体制。”看门人依然把手放在我背部,“在这个地方,任何人都不得有影子,一旦进来就再也不得出去。也就是说,你刚才的问话毫无意义。”
这么着,我失去了自己的影子。
走出图书馆,我提出送女孩回家。
“不必送我,”她说,“我不怕夜黑,再说又和你住的方向相反。”
“很想送送。”我说,“好像挺兴奋的,回去也不能马上入睡。”
我们两人并肩向南走过旧桥,仍然带有寒意的春风摇曳着河中沙洲的柳枝,直刺刺泻下的月光为脚下的卵石路镀上一层闪亮的银辉。空气湿润润地、沉甸甸地在地面往来徘徊。女孩把一度松开的头发重新扎成一束。往前盘了一圈后塞到风衣里面。
“你的头发非常漂亮。”我说。
“谢谢。”
“过去也有人夸过你的头发?”
“没有,你是第一个。”
“被人夸是怎样一种心情?”
“不知道。”说着。她望着我的脸。双手插在风衣袋,“我知道你在夸我的头发。但实际并不完全如此。我的头发在你心中构成了别的什么——你真不是在说那个吧?”
“不不,我是在说你的头发。”
女孩淡淡一笑,仿佛在空中寻觅什么。“别见怪,我只是还不大习惯你的说话方式。”
“没关系,很快就习惯的。”我说。
女孩的家在职工住宅区。这个区位于工厂区的一角,颇有些荒凉。其实厂区本身也一片凄凉光景。往日大运河绿水盈盈,货轮和游艇往来穿梭,如今巳水门紧闭,水干见底的河段随处可见。白花花硬邦邦的泥块,犹如巨大古生物布满雏纹的死尸一样鼓涨出来。河岸用来装卸货物的宽大石阶,现已派不上用场,惟见丰茂的杂草顺着石缝盘根错节。旧瓶子和生锈的机器零件从泥土中探头探脑,平甲板的木船在一旁日益腐朽。
运河岸边,寂无人息的废工厂接连不断。门扇紧闭,窗口玻璃荡然无存,墙壁爬满常春藤,安全楼梯的扶手锈透斑斑,杂草丛生。
穿过沿河排列的工厂,便是职工住宅。清一色是五层旧搂。女孩告诉我,原本是有钱人住的格调典雅的公寓,后来随着时代的变迁,已被分割成条条块块供贫苦的职工居住。但这些职工今天已不是职工。他们赖以就业的工厂差不多都已关门大吉。一身技术也已无用武之地。顶多按照镇上的要求做一点零碎活计。女孩的父亲也是职工中的一员。
过得运河最后一座带有矮扶手的石桥,便见女孩家所在的地段。楼与楼之间以长廊连接,使人联想起中世纪攻城用的云梯。
时近午夜,几乎所有的窗口都已没了灯火。她拉着我的手,活像逃避头上吃人巨鸟的视线似的,快步穿过迷宫样的甬路。随后在一栋楼前站定,向我道声再见。
“晚安。”
言毕,我一个人走上西山坡,返回自己住处。
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
7。冷酷仙境(头骨、劳伦·巴克尔、图书馆)
我是乘出租车回到住处的。走到外面时天已黑尽,街上到处挤满下班的男男女女。加之细雨霏霏,好半天才拦住一辆出租车。
即便不遇上这种情况,我拦出租车也颇费时间。为了避开危险,我要至少放过两辆空车才行。据说符号士们往往开出几辆伪装的出粗车,把刚刚结束工作的计算士捡上车去,直接拉去什么地方。这当然不过是传闻,无论我还是身边任何人都未有过如此遭遇、不过还是小心行事为妙。
因此,平时我尽可能利用地铁或公井汽车。但此时实在人困马乏,况且天又下雨,一想到要挤傍晚正值下班高峰时的电车或公共汽车,便觉不寒而栗,于是花时间拦了一辆出租车。坐车当中好几次险些昏睡过去,勉强咬牙挺住。心想车上万万睡不得,在车上睡过于危险,要睡等回到住处睡个够好了。
这样,我把精神集中在车内收音机中的棒球赛转播上。职业棒球我不大懂行,姑且决定声援正在进攻的一方,而怨恨防守的球队。可惜我声援的队以一比三落后。从二出局二垒倒击中两球,但由于奔胞的人在二三垒间失足跌倒,以致成为三出局,未能得分。解说员大为惋惜,我也感同身受。谁都可能忙中跌倒,但不该在棒球比赛当中跌倒在二三垒之间。或许士气受此影响,投手竟对对方的一号击球员投出自讨苦吃的直球,结果被对手往左打入本垒,以一比四失利。
车开到我公寓跟前时,比分仍是4:1。我付了车费,抱着帽盒和昏昏沉沉的脑袋推门下车。雨差不多已经停了。
信箱里什么邮件也没有,录音电话也没留下口信。看来没有一个人有求于我。也好,我也无求于任何人。我从电冰箱取出冰块,做了一大杯加冰威士忌,又放了少许苏打。然后脱衣上床,靠在床背上一小口一小口地喝起酒来。虽说现在昏昏欲睡,但这一天中最后的美好节目却是省略不得的。我最喜欢的就是上床到入睡前的这短暂时刻。一定要拿饮料上床。听听音乐或看看书。我分外钟爱这一片刻,如同钟爱美丽的黄昏时分的清新空气。
威士忌刚喝到一半,电话铃响了。电话机放在离床头两米多远的圆形茶几上。好容易才钻上床,我实在懒得特意起身走过去,因此只是呆呆注视那电话机不动,任凭它响个不停。铃响了十三四遍。我满不在乎。过去的动画片上,曾有过电话机随着铃响而瑟瑟发抖的场面,其实根本没那回事,电话机稳稳当当地伏在茶几上,任由铃响不止,我则边喝威士忌边看着它。
电话机旁边放着钱夹、小刀和作为礼物拿回来的帽盒。我蓦地想道:此刻是不是该打开看看里面是何货色。说不定应放进电冰箱,也有可能是活物,或者是稀世珍品也未可知。问题是我实在累得一塌糊涂。况且,若果真如此,对方也该向我负责地交待一句才合情理。等电话铃响完,我一口唱干剩下的威士忌,熄掉床头灯,闭起双眼,旋即,睡意如同一张早已张口以待的黑色巨网自天而降。我昏昏沉入梦乡,管它三七二十一。
睁眼醒来,四下若明若暗,时针指在6 点15分。我弄不清是早晨还是傍晚,便穿上裤子走到门外,往隔壁房间门上看了看:门上插着一份晨报,由此知道现在是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