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进门时,阿飞怀中的李寻欢昏睡着,面色苍白虚弱,确实不宜叫醒。
明显是昼夜不停一路飞驰回来的。
阿飞即使不吃不喝奔走数日,也不会倒下——少年时严酷的环境,造就了他铁打一般的意志和筋骨。
此刻,居然露出了气乱神倦的迹象,眸子都熬红了。
不只是长途奔驰的劳惫,更是内心痛悔造成的身心俱疲。
金无望的第一句话,便是问阿飞要不要先休息。
但阿飞一味忙着逼着王怜花看脉找药,只抽煎药的那个时辰合了会儿眼,又非亲自起身照顾,根本不听人的劝。
当着众人的面,看一眼依旧昏沉的李寻欢,阿飞毫不犹豫接过药碗,用简直就是亲吻的动作,一口一口灌他喝药。
静静凝视他们,王怜花的眸子像要燃烧起来。
那阴沉沉的黑色火焰,烧灼得金无望心里一凉。
李寻欢的种种情形,加上一个毫不避忌的阿飞,明眼人怎么会看不出来?
为避免场面尴尬,沈浪和金无望对望一眼,先后静静退出房间。
阿飞视线始终盯在李寻欢身上,竟没注意有人离去。
王怜花心疼地打量半晌,突然一笑,起身漫步到阿飞后面,轻拍他的肩:“探花郎都病成那样,还能把你折腾得不能平心静气?啧啧,好本领。”
习惯了王怜花的亲热,阿飞并没有推开他的意思,只苦笑:“他的病是……”
叹一口气,王怜花悠然浅笑:“你把他弄病了,就急成这样。要是我不舍得拿出费那么多心力采炼就的丹药,你是不是就敢活撕了我?”
阿飞皱眉:“你明知道……”
王怜花弯腰轻贴着阿飞的脸,悠然小声道:“你放心,李寻欢内力的底子那么好,本不会病成这样的。会呕血,大半是你逼他太狠,小半是心里不安。这次看他脉象,表面上似乎症状急,却也因祸得福,借机把淤血全吐了出来,内伤比一个月前反而轻些。用你开的方子慢慢调养,别让他伤心疑惧,别太累着,这种富贵病,根治也不算难。”
王怜花的医术简直能夺造化之功。
既然他说得这么肯定,阿飞也就不断点头答应,整个人顿时放松下来。
听见李寻欢终究无大碍,阿飞倒是轻松了,王怜花神情却越来越凝重,喃喃道:“好一个探花郎……我算是看错了他,也低估了你。”
阿飞一惊:“这话什么意思?”
王怜花认真看看阿飞的脸,微笑:“我本来恼怒,气李寻欢喜欢男人也就罢了,竟敢利用你的尊敬信任,来逼你跟他亲近。”
阿飞哭笑不得:“他何曾勉强过我?都是我在逼他不准逃罢?”
王怜花道:“既然你在意他,不断离开,本也就是让你就范的好手段……如果他真要你的身子,你也不会拒绝罢?”
阿飞当然是不在意的。可是……想到烛光下指在李寻欢咽喉上的那只发簪,不禁又痛又悔。
视线又回到静卧着的人脸上,心乱如麻,只摇头不语。
王怜花的声音很轻,就像自言自语:“出生在那样的名门世家,还出入过朝堂翰林,谁想到李寻欢竟肯像妇人一样,委屈承欢……”
阿飞身子一晃。
眼睛里慢慢布满了红丝,阿飞的声音也已经嘶哑:“别的倒也没什么,可居然累他呕血,我……我……”
王怜花摇头叹息:“我说阿飞啊,你野地里长大,实在是不太知晓世态人情。这世上的绝大多数人都会认为,身为男人,却在另一男子身下行妇人之事,绝对是可怕的欺侮——用鲜血都洗不清的奇耻大辱。”
——王怜花说起来颇轻松,因为他当然不会在意这种所谓的“情理”。
——可是,对李寻欢这种人来说,吐血死了其实不算什么,主动做这种人所不齿的事情,简直会比死还难受一万倍吧?
阿飞听懂了王怜花没有说出来的话。
死盯着药力作用下依然昏睡的李寻欢,身子一软,缓缓跪在床前。
静默良久,王怜花悠然轻声道:“看见你抱他进门,我突然觉得,凡事都大可不必以常理度之——只要你真的敢把生死置之度外。”
阿飞没抬起头,过了许久,闷闷地问:“为什么说这种话?你到底想干什么?”
王怜花笑笑:“如果有人要杀我,你救不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