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也不是追究责任的时候了,反正人已经远去了,你能奈何他吗?谁对谁错不是关键,我们在两个礼拜之后得有地方住,那才是当前急务。”
不能说健如的话不对。
只是我胸膛之间的翳闷之气,老郁结在体内,吐不出来似,辛苦得很。
“大姐,你算是一家之主了,你得把这难题解决掉。”
我回到房间里去时,差一点点就哭出声来。
“大嫂,你别难过。”
猛地回头,我见着了金耀晖。
忽尔一个遇溺得快要没顶的人,看到了一块浮本,可以伸手抓着它,好好地喘一口大气似的,我一把抱紧了耀晖,久久不把他放开。
耀晖轻轻地扫抚着我的背,象在扫抚一只受了惊恐的、全身的毛都己耸起的猫,直至到稍为平静下来为止。
“大嫂,我知道二哥这样子做很不应该。”
我其实要的就是这句话。
自从信晖去世之后,周围的气氛开始不对劲了。
活脱脱做错的人只有我一个。
千夫所指的矛头也对准我。
妹妹偷我的丈夫是我不对,因为我没有尽好做妻子的责任,我没有足够的吸引力维待丈夫的爱心。
我不给丈夫情妇一个合法的名位是我不对,因为我不肯接受传统以来,中国男人三妻四妾的习惯,太没有涵养。
太缺乏风度。
我甚至不打算承认与承担丈大的亲骨肉,企图导致他们手足分离,不得团聚,更是自私恶毒的行为。
我对于家翁家姑的遗嘱若不履行,更要背负吞没财产的恶名,就算要为自己身边留下几个现钱以防万一,也算是侵夺小叔子的利益。
连分明是金旭晖不管我们是否有瓦遮头,连一点点他名下的利益都不肯用来照顾我们孤寡,我都不可以声讨他的罪名。
所有人的错,是对。
我所有的对,都是错。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只有年纪小小的金耀晖说出一句公道话,或者说出一句偏帮我的话来:
“大嫂,我相信你是委屈的,你为了我们受尽闲气。”
就这么两句话,活像被人踩在水底,快要气绝之际,有人快快把自己拉回水面来,吸回一口新鲜空气。
一点都不夸大,那是活命之举。
命救下来之后,当然仍要设法子继续生存下去。
我们一家总不能没有片瓦遮头。
于是我把咏琴背着,在湾仔区内找房子。
合适的房子不是没有,但顶手费用不菲。我一直踌躇着,不知如何是好。
回到信晖在港建立的永隆行去,找着了掌柜商量,看有没有现款可以挪动。
对方很为难地说:
“大嫂,我们做伙计的,有什么叫做能帮而不帮的呢,事不离实,店里没有现款,我还要给大嫂说一声,这个月底是要外放的货款收回来,永隆行这班伙计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