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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第3页)

他有一副铁石心肠!

“把我的匕首拿来。”他像黑暗中的狮子那样咕噜了一声,声音仿佛是从腹部发出的,显得沉着而有力。

“给他匕首。”刁荣吩吩道——洛雄乖乖地领命,不一会儿,就把这冷冰冰的器物放在了方孝祥摊开的手掌中。

方孝祥摆了摆手,尽量让匕首握得松弛。奇怪的是,那从来未曾间断的滴水声和狂风的怒号声从他的知觉中消失了。他既看不见,也听不到了。头脑一片真空,像一潭死水,泛不起一丝最轻微的思维的涟漪。甚至于他都不再感觉到有刁荣他们的存在,仿佛整个世界就只有他的心在跳动,他的心脏像是在无限膨胀,堵住了喉管,即将胀破胸腔。

他摸索着,探到了桌板的边缘。伸出左手的食指搁在上面,就像一根胡萝卜平放在一面砧板之上。接着,他把匕首抓紧,让刀锋紧紧贴住食指的根部,然后,他猛吸了一口气,切了下去。筋骨、肌肉、神经、血管,齐根而断,钻心的疼痛像突然掀起的巨浪,差点将他冲昏过去。但他竟然挺住了——这个刚从重伤的昏迷中醒过来的人!

“公平了吗?”他强撑着说。

“你的仇人就值一根指头吗?”

“嘘”的一声,刁荣又吐了一口烟。他擤了擤鼻子,吐了一口痰——冲天的血腥味令他颇为反感。

听到这句不带一点人情味的冷言冷语时,方孝祥不禁怒火中烧。以他当年张扬跋扈的个性,又或者那该死的纱布没有蒙住他的豹子般的眼睛,他就会举刀向他扑过去,但是此时此地,他就像牲口棚里的老牛和羔羊,坚忍地面对宰割。一半自然是环境所迫,另一半却来自于灾祸中的历练,以至于如今他已能像一棵野草或大树那样地以坚不可摧,近乎麻木的意志去承受加在他头上的风霜和雷电。他张开流血的嘴——嘴唇间扯起一道道细细的血丝,他狂笑了一阵,倾刻又复归冷峻——伸出了第二根手指头。

“我是不是还得死?”

“毫无疑问会这样。”刁荣碰了碰他的小手指,“这回你可以挑根小的。”

“让你的怜悯见鬼去吧。”

他像结果他的食指那样在桌板边缘搁上他的中指,他不敢肯定他濒临耗尽的体力能否一刀将这根最粗壮有力的手指割断,因而大口呼吸,似乎想在瞬间培养一点精力。

到时候了,他想,他的呼吸又平稳下来,他在暗暗蓄力。他的整条手臂都是血,有些已经凝固了,像花生的红衣贴住了毛孔,让他难受。迟早都是这么回事,他想定了,鼻腔发出屏住呼吸前的“呜”声,他等待着抗拒又一次致命的剧痛,但手起刀落时,那匕首却“当”地一响,重重地切在了桌板上——他的左手被人以出其不意的速度一把推开了。

“洛雄,”刁荣平淡地说,“替他包扎一下。”

“什么意思?”方孝祥反而恼火地问。

“自己的仇,我让你自己去报。”

第十五章

何老板再也没有心思做他的工了。

方孝祥带着一把猎枪和一柄匕首出门,数月未归。这绝不是什么好兆头。他杀了人,逃了,还是他被人杀了,埋了?——何老板成了中国广州的哈姆雷特。

他每天都去赌场逛逛,却未听到一鳞半爪有关凶杀的事件。赌场的营生井井有条,有一回他还撞见了红眼——彼此在侧身让路时都以异样的眼光打量着对方,红眼更是有一口吞掉他脑袋的意思。

他上过好几趟龟甲山,可以说把山翻了个遍。如果鸟窝里也藏得下人,他连鸟窝都掏。他当然不是为了讨回他那把破枪,而是为一个有时他几乎把他当儿子看待的忘年交的生死未卜而忧心。

他费了好大的心血,打听到了孙小姐家的地址。即使到了孙家门口,他依然认为在孙家找到方孝祥的机率等于铁树开花,不为什么,就凭他对方孝祥的了解。

他敲门的时间刚好过晚上七点。但愿一家人,包括方孝祥都围着电视在看“新闻联播”。他想。

开门的是孙父,用他那双因长年做会计工作而变得分外机灵的小眼睛把何老板堵在门口研究了半天。

我说过,“老板”两字对于何老板来说已没有任何实质意义。我之所以仍然将它放在“何”字的后面,纯粹是为了读着顺溜罢了。全世界城市的中产阶级,都有非比寻常的防范意识——城市越大,人与人之间就越隔阂,这种防范意识也就越强。广州是中国榜上有名的大城市,孙父又是城市中产阶级中的典型,因此不盘问个把小时是不会放一个煤气工模样的陌生男子进门,以便让他熟悉了房间的布局,好在下个月初一或十五,熟门熟路地将他藏在衣柜底下的两万元现金取走。

何老板把自己定位为是方孝祥的朋友,本以为可以顺顺当当地进门讨一杯茶喝,谁知差点没让孙父扼住喉咙,活活掐死。

孙父显然已经到了“谈方色变”的地步,视这个女婿尤如八代仇家。幸好孙母颇能忍让,愠恨之中尚存一息分析能力,认为何老板与方孝祥是两个性质不同的个体,理应区别对待。——进门。泡茶。

简朴的老房子里,除了二老,无一儿孙。靠窗的太师椅上搁着一把二胡,显然孙父已经到了需要每天拉几段阿炳的“二泉映月”或“病中吟”来排忧解闷的地步了。

他们告诉何老板,自“这个畜生”擅自离开医院之日起,他们就没再收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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