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各生产单位执行工艺纪律
;严格隔离
废品;保证产品达到质量标准。
7。负责组织做好产品质量的各种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
;如实向厂领导反映产品质量情况
;为厂
质量分析会提供资料。
8。根据工厂方针目标要求
;及时编制好本部门方针目标并展开到班组
;定期进行检查、诊断、
保证落实。
9。负责完成厂部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二)职权
1。根据技术标准和有关技术文件规定
;以及生产实际情况
;有权确定检验方法
;对零部件、半成
品和成品是否合格有判定权。
2。对不符合质量标准规定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和外购的配套器材等有权拒绝验收。
3。对不符合工艺规程和跨越工序的交检件有权拒绝检查
;但必须向主管厂长报告。
4。对影响产品(零件)质量的不合格的工位器具仪器等有权停止使用。
5。对违反工艺纪律的人和事有权予以纠正、制止并提出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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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职责
1。对出厂产品不符合规定质量标准负责。
2。对由于掌握质量标准不严或工作马虎草率
;发生批量质量事故和漏检、错检超过规定指标等
现象负责。
3。对由于组织不当或检验人员工作消极
;造成产品压检
;影响生产进长或均衡生产负责。
4。对全厂仪器仪表
;度、量、衡器具管理不善
;造成损失负责。
5。对检测手段不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