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洪文安之病,未必是石毒发。盖亦因其健啖自恃,厚味房劳,
纵恣无忌,以致精竭而死。夫因减食而服石,食既进则病去,药当止矣,而
犹服之不已,恃药妄作,是果药之罪与?”(《石·发明》校点本第一
册,第604 页)这一分析是切中要害的。起初减食是由于人体内部生理机能
失调所造成;投以石丸,饮食日进,说明失调的机能国服药而恢复;这
时停止服石,就可保持内在机能新的平衡了。继续服用,发生偏胜;加以恣
意妄作。导致物极必反,精尽而死,确非医家的过错。
李时珍反复告诫人们,任何药物病愈即当停止,不可过剂。他以葶苈愈
胀为例指出:“肺中水气膹满急者,非此不能除。但水去则止,不可过剂尔。
既不久服,何至杀人?《淮南子》云:大戟去水,草茵愈胀。用之不节,乃
反成病,亦在用之有节。”(《葶苈·发明》校点本第二册,第1067 页)朱
震亨说,“葶苈属火,性急,善逐水”:“且杀人甚捷”。李时珍所谓“既
不久服,何至杀人?”是针对朱氏观点而发。任何药物,如按性味、主治适
当施用,是不至杀人的;用之下当,物极必反,必至杀人,上品良药亦不例
外。
艾在《本经》列入上品,无毒,不杀人,可灸百病。李时珍的父亲曾写
《蕲艾传》一卷,称赞其功效云:“产于山阳,采以端午,治病灸疾,功非
小补”。若“久服不辍”,必至为害。故李时珍写道:“夫药以治病,中病
则止。若素有虚寒痼冷妇人湿郁滞漏之人,以艾和归、附诸药治其病,夫何
不可?而乃妄意求嗣,服艾不辍,助以辛热,药性久偏,致使火燥,是谁之
咎与?干艾何尤?”(《艾·发明》校点本第二册,第937 页)不识物极必
反的法则,”药性久偏”,终至良药酿灾,实乃咎由自取。
良药偏胜成灾,莫若泽泻。此药《本经》列入上品,气味甘、寒、无毒。
说它能”养五脏,益气力”,“久服,耳目聪明,不饥延年,轻身、面生光”。
后世对其特效曾有争论。陶弘景《名医别录》说,其叶及实,均具有强阴气
的作用,“久服令人无子”,即可破坏生育能力。名医大明说它可补女人血
海,服之“令人有子”,即可促进生育。李时珍认为,一说有子,一说无子,
两种说法,针锋相对,其实从矛盾法则看来,各有一定道理。他在《泽泻实·发
明》中说道:泽泻与补药同用,可逐除下焦温热邪垢,邪气逐出,阴强海净,
则有子;若久服泽泻,肾气大泄,血海反寒,则无子。不可“执一”而论。
《校点本第二册,第1351 页)所谓“执一”之人,是用形而上学观点看问题,
各执一偏,而不知矛盾转化的普遍法则。李时珍就此分析了古人用补药必兼
泻邪的对立统一原理说。“古人用补药必兼泻邪,邪去则补药得力。一辟一
阖,此乃玄妙。后世不知此理,专一于补,所以久服必至偏胜之害也。”(《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