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恳皇恩,容臣嗣后凡陈奏事宜,仍准以汉字具奏,庶民
舛错之愆尤也。”
康熙批示:“知道了。此汉文亦未必尔自能作也。”
他明知这员武将肚子里墨水有限,这封奏折必是叫人代
写的,于是小小的讽刺了他一下,以后也不盼望他能自写奏
折、密报地方讯息了。
李林盛这封奏折虽是师爷所写,其实还是有不通顺处。例
如“但臣虽稍识清字,因年衰目昏,不能书写,又兼清字之
文理不通”,其实应当是“又兼不通清字之文理”。原折中那
一句话,变成了指摘满洲文“文理不通”。好在康熙宽供大量,
不予追究,如果变成了细密深刻的雍正皇帝,或许会下旨斥
责,罚他“再降一级,戴罪图功”。
后记
《鹿鼎记》于一九六九年十月廿四日开始在《明报》连载,
到一九七二年九月廿三日刊完。一共连载了两年另十一个月。
我撰写连载的习惯向来是每天写一续,次日刊出,所以这部
小说也是连续写了两年另十一个月。如果没有特殊意外(生
命中永远有特殊的意外),这是我最后的一部武侠小说。
然而《鹿鼎记》已经不太像武侠小说,毋宁说是历史小
说。这部小说在报上刊载时,不断有读者写信来问:“《鹿鼎
记》是不是别人代写的?”因为他们发觉,这与我过去的作品
有很大不同。其实这当然完全是我自己写的。很感谢读者们
对我的宠爱和纵容,当他们不喜欢我某一部作品或某一个段
落时,就断定:“这是别人代写的。”将好评保留给我自己,将
不满推给某一位心目中的“代笔人”。
《鹿鼎记》和我以前的武侠小说完全不同,那是故意的。
一个作者不应当总是重复自己的风格与形式,要尽可能的尝
试一些新的创造。
有些读者不满《鹿鼎记》,为了主角韦小宝的品德,与一
般的价值观念太过违反。武侠小说的读者习惯于将自己代入
书中的英雄,然而韦小宝是不能代入的。在这方面,剥夺了
某些读者的若干乐趣,我感到抱歉。
但小说的主角不一定是“好人”。小说的主要任务之一是
创造人物;好人、坏人、有缺点的好人、有优点的坏人等等,
都可以写。在康熙时代的中国,有韦小宝那样的人物并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