糜贞这才转优为喜。
“这孩子起好名字了吗?”旁边的华佗笑着问道。
“取好了”糜贞开心地道:“她的名字叫孙斗”
“日进斗金,日进斗米,好名字啊。”华佗微笑道:“好彩头,希望天下的穷苦百姓都能日进斗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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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此刻,在陈留郡的一个偏远小县城里,mimi眼正抱着郑同,骑着绝影马,缓缓地走着。
由于陈留已经是董卓军的地盘,mimi眼属于被通缉的犯人,所以她用黑色的大斗篷将自己的五彩的锦袍包裹在里面,那绝代的风华都被遮掩得一丝不漏。
她本是爱出风头的人,但经历过大败之后,mimi眼在浮华中多了一丝沉稳,不该再出风头的地时候,她绝不会再傻傻地出风头。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越王勾贱曾经因为“卧薪尝胆”而名垂千古,mimi眼不认为自己做不到。
此时随着郑同的指引,mimi眼来到一个破旧的书店前面。
郑同伸手指着书店里小声道:“就在这里面,有宝光”
mimi眼点了点头,迈步走进了店里。
不一会儿之后,mimi眼从店长的手里买下了一本残破的古书卷,这个古书卷已经布满了灰尘,伸手弹上去,灰尘四面飘扬,使得mimi眼忍不住轻轻咳嗽了几声。
拿着古卷,mimi眼和郑同迅速地离开了县城,走到了无人的荒郊野外。
见四下无人,mimi眼终于忍不住好奇地仔细打量起古卷来:“这玩意儿是至宝?”
小郑同的身上亮起一阵蓝光,她用“慧眼”仔细地看了一阵这本书之后,认真地道:“错不了,它是至宝,让它认主的方法是在它空白地封面上为它题一个名字。”
mimi眼毫不怀疑郑同的能力,但她还是对这奇葩的认主方式感到有点好奇。
她取出随身携带的文房四宝,微笑道:“这本书是我新得到的至宝,所以干脆就用我的名字来命名吧。”
她大笔一挥,在古卷的封面上题下了四个龙飞凤舞的大字——《孟德新书》。
“这个名字真合我的心意。”一个骄傲的声音从书里流向了mimi眼的大脑:“《孟德新书》……尚未认主……你有资格成为我的新主人吗?”
“这至宝说的话真有意思,问我有没有资格?”mimi眼傲然大笑了起来:“哈哈哈这天下还有谁比我更有资格?”
“好气势,我喜欢你骄傲的语气。”古朴的《孟德新书》也用如同mimi眼一般骄傲的声音笑道:“那好,我认你为主吧,你这样的主人,正好我和心意相通呢,哈哈哈”
一道耀眼的金光从《孟德新书》上面激射而出,金色的流光顺着mimi眼的手臂飞快地向她身上涌来。
“来吧,一起谋取天下吧”《孟德新书》的声音傲然道:“把你身体交给我,我来帮你做这件事……”
《孟德新书》的话还没有说完,mimi眼就将手一抖,大喝道:“放肆要比谋取天下的决心,我比你强一万倍,你居然想让我把身体交给你?别傻了,乖乖成为我的力量吧,休想打我身体的主意,我是永远不败的曹孟德,谁也别想妄图控制我,你不过区区一本书,听我的话就好”
《孟德新书》用傲慢的语气问道:“想要让我为你所用,你必须有巧取豪夺的能力,有横冲直闯的勇气,有抑强扶弱的智慧,有治理天下的雄才大略,有不惜牺牲一切的决心,有心狠手辣的果决。你要做一个治世之能人,乱世之枭雄你做得到吗?”
“没有我做不到的事”mimi眼将身子一振,黑色的斗篷从她身上滑落,露出里面五彩斑斓的锦袍,骄傲挺拔的身躯使江山也为之失色。
金光在mimi眼的身体里打了一个斗转,随后又逆涌而来,想要谋取她身体的行动失败了,《孟德新书》被mimi眼那无可匹敌的骄傲之心拒挡在外。
“果然,你比我更适合控制这个身体。”《孟德新书》认认真真地道:“现在开始,我的力量属于你了,一起夺取这个天下吧。”
金光从桀骜不驯变得顺从,《孟德新书》上跃起两个巨大的金字:“乱世”。
mimi眼看着这两个字,忍不住皱了皱眉头,问道:“小同,这个叫‘乱世’的至宝技究竟是什么用处?光看字面上的意思无法理解。”
郑同笑道:“孟德姐姐,这个至宝技是辅助型的至宝技,它的作用应该是与某一种武将技组合,使那个武将技的能力提高一个层级。”
“哦?”mimi眼心中一动:组合?难道……
mimi眼的心里突然激动了起来,她的身子一振,金色的“枭雄”二字从头顶上一跃而起,在半空中婉转生辉,金光将周围的荒野照得有如阳光洒落。
mimi眼将《孟德新书》缓缓地移动,将书上空的“乱世”两个字排到了自己的“枭雄”两个字前面。
就在这四个字并成一排的那一瞬间,仿佛被磁铁吸引着,四个金色的大字陡然间融为一体,金色的光芒映照中,半空中浮现出一排四个大字:“乱世枭雄”。
金光开始越来越深,越来越沉,随后,仿佛光华尽敛,漫天的金光一起变成了暗金色……
暗金色武将技“乱世枭雄”就这样横空出世
小郑同吓了一跳,忍不住害怕得向后退了几步。
mimi眼见吓到了小郑同,赶紧收起了身上的金光,她向着小郑同招了招手道:“小同,别怕我可没打算变成一个坏人,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