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不想接也接了。好歹是为了救人,不管枪不枪的,她量力而为就是。
只不过,坑爹啊!
她前世一等良民,五颜六色的玩具枪见过几次,真枪连一眼都没瞄过,如今不但见得着还摸得着,说不定待会儿就用上了。
啊呸呸,关键时刻别乌鸦嘴。
一边叨叨念,一边打量枪支的构造与子弹的数量。
枪支很有质感,凉飕飕的,跟她此刻的心情一个鸟样。金黄色的子弹共有十三颗,摸着很有手感,才救十三个人不如拿去当了换钱。
人类的子弹一枪致命,她的子弹一枪生还,不管击中的目标是个啥都能给它带来好运。
问题是,她得射中目标。
一枪在手,她就成普通人了,一个拥有武力值的普通人,这是上天给接任务的人的限制。
老实讲,她有家有亲人,任务乃天机,不可泄漏。
但她认为自己今趟有必要写一封遗书压在小茶几上,写什么好呢?说上天给她一把枪救人结果被人类反杀?
不行,真相太血腥,太残忍了。
不如这样写:致亲爱的子桑gg,身为大祭司,试用期过后免不了与老天爷通话。谨记,他们的话不能全信,因为多半是骗人的。
亭台里,女生抱着一支枪神情悲怆,泪两行……(未完待续。)
第612回
第二天,春妮大清早起来发现屋里静悄悄的,瞅见一名身穿古服的妇人在喂猫狗,心里兀了下。
“呃,阿宝呢?”
妇人朝她微微一笑,“她昨晚有事半夜就出去了,不一定什么时候回来,让您自便。”说罢,递给她一张纸条。
春妮接过看了一眼,果然是她的笔迹,朝妇人讪然笑了笑。
听说这两个妇人是钟点工,别人信不信不清楚,反正她不信。想想小伙伴最擅长最吓人的本事……
噫~,此地不宜久留,快闪!
春妮飞快梳洗完毕再火速离开。
与此同时,京城的子桑正在跑步,跑着跑着,身边多了一个人在飘。
“主人,秋小姐给您留了信。”
子桑一愣,停下来接过拆开信封。看毕,顿时忍俊不禁地将之收起来。小青梅的书法越来越好了,一手小篆笔道圆匀,生动有力,落在一般人手里肯定看不懂。
“知道她大概去哪儿吗?”
妇人摇摇头,“她昨晚抱着一杠枪在亭台骂了一晚。”将昨晚的情形生动形象地描述了一遍。
子桑听得啼笑皆非,嘴角抽抽。
枪?大天。朝禁枪,上边却给她发了一把,然后被她在家骂了一晚。由此可见,她得拿着那把枪在人间行走?不然为何恼成这样?
老天爷果然够坑,难怪他家性情文静能动脚尽量不动口的小青梅破天荒地开口骂人。
碰上这种单位怪不得她要消极抵抗,毫无上进心。
如此粗鲁的经营方式是不行滴~,若在人间八百年前就倒闭了。
他好气又好笑地让式神回去看好家门,跑步回家打开电脑,在族人的群里发布一条信息:各单位请注意,各单位请注意,若身边突然出现一位手持步枪身无杀气的人士出现在身边,请报告坐标。
另,只可旁观不可接近,必要时候请注意自身的安全。
万一遇到真杀手就完蛋了……
他想知道她身处何方,关键时刻自己去帮忙或者求助白管家,其余普通族人充其量是眼线,不必拿命去拼。
她说过不再接任务,今次不知为何又接了。
每次她出任务他总是提心吊胆,不是不信任她,纯粹是忧虑。枯等不是他的性格,天界的任务具备一定危险性。如果可以,他希望助她早日完成任务安全归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