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收到从利玛医院另一位病患写来的信,信上的日期是1月30日:
敬启者:
打开天窗说亮话。在比利的律师探访过后,比利已从第五集中治疗室被移转到第九集中治疗室,第九号比第五号房更坚固。
转移的决定是在每天的晨间会议中,由该会议的“小组成员”做出的。这对比利而言,是意外也是打击。但他处理得很好……
现在,只有在活动时间我才能与比利交谈,当时我才发现比利的压力几乎快到达极限了。他说除非开除他的律师,否则一直会被禁止会客、写信、打电话。他被要求不得再有任何出书的念头,戒护人员不断羞辱他(我也因为协助比利出书而遭痛斥,这里的人不愿该书出版。)
有人告诉我,比利会被永远关在那间最坚固、最严苛的病房里。
(匿名)
3月12日作家收到利玛医院寄来的信,使用的是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原文与译文如下:
Kako ste? Kazma nadamo。 Zaluta Vreme。 Ne lecenje Billy je spavanje。 On je U redu ne brinite。 I dem na pega。 Ucinicu sve sta mogu za gan mozete ra cunati na mene “ Nuzda ne poznaje zakona。”
Nemojete se Ragen
1980年3月8日星期六
你好吗?希望一切都还顺利。我遗失了时间。由于比利在沉睡中,所以无法接受治疗。他很好,别担心。我将负责管理这儿的一切。为了他,我会尽我所有的力量做该做的事。你可以信赖我。“衣食足而后知荣辱”。
雷根
尾语
接下来的几个月,我借着信件、电话继续与比利保持联络。他仍对法院抱有希望,希望法院推翻以前的判决,让他转回雅典医院由郭医师治疗。
1980年4月14日,法官仍拒绝律师申诉的内容──利玛医院不以多重人格的疗程治疗比利──法官依旧裁定比利必须在利玛医院接受治疗。
1979年大部份时间,俄亥俄州议会都在检讨修改因精神异常而不予治罪的条文。依照“新法”得知,在罪犯被转送到较无严格限制的环境前,犯罪所在地的检察官可要求举行公听会。病患要求再审的权利,将从九十天改为一百八十天。同时,公听会将允许社会大众及媒体记者参加。这项新修改的条文,立刻成了众人口中所称的《密里根法》。
曾经参与比利案件的蔡伯纳检察官事后向我表示,他曾在起草新法的俄亥俄检察官协会分科委员会任职,蔡伯纳说道:“我猜想那些委员之所以召开委员会议,主要是为了因应社会大众对比利案件的抗议声浪……”
1980年5月20日俄亥俄州通过了新法。佛杰法官告诉我,这是由于比利案件的缘故,因此快速通过该法。
1980年7月1日,我收到一封来自利玛医院的信件,信封的背面写有‘急件二字。当我拆开时,发现那是一封长达三页用阿拉伯文撰写的信函。依翻译人员的说法,这封信的阿拉伯文非常流利,部份内容如下所译:
有时候我不知道我是谁或我是什么样的人,甚至不知道四周的人是谁。在我的意识中仍然有些声音,但这些声音已经不具意义了。在我眼前,我可以见到好几个面孔,那些面孔似乎来自黑暗,但因为我的意念已完全分裂,因此这现象令我感到非常恐惧。
实际上,我“脑海中的家人”并不再与我联络,我已经很久没见到他们……过去几周,这儿的情况并不很好,我已不负完全责任,我痛恨四周的事物,但无法制止,也无法改变……
信上的署名是“比利。密里根”。几天后,我又收到一封信,信上说明上一封信是谁写的:
再次抱歉寄给你的是一封非英文的信件,每次事情做错了都令我很难为情,亚瑟明明知道你不懂阿拉伯文,却寄给你一封如此愚笨的信。
亚瑟从未尝试过去认识其他人,因此他一定很混乱,而且忘了所有的事物。亚瑟教赛谬尔学习阿拉伯文,但赛谬尔从未写过信。亚瑟说自夸自挡不是好事。我希望他能与我说话,令人不快的事正在发生,但我不知道发生的原因。
亚瑟也会说斯瓦黑利语,他在利巴嫩监狱时读过不少有关阿拉伯语文的基础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