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谈了一会儿,显然比利并不知道自己曾经发生了什么事。作家等待另外一个人格的出现等了很久,其间都一直保持沉默。最后,那个自称没有名字的人格说:“他们不再让他画图了。虽然这儿有两幅画,但也不知什么时候会被撕烂。如果写作上需要,你可以保存这两幅画。”
比利离开会议室一会儿,回来时带了两幅画进来,其中一幅是色彩丰富的风景画,汤姆画的;另一幅尚未完成,是夜景。
“你是汤姆吗?”作家问。
“我不知道我是谁。”
(3)
隔天早晨,戈爱兰律师接获通知去见民事法庭的琼斯法官。州检察总长代表俄亥俄州已向法院申请将比利送往州立利玛医院,霍斯顿则将被送回利巴嫩监狱。
戈爱兰告诉琼斯法官,他想将这件事告知他的当事人。“依照我的理解,威廉。密里根先生有权知道转送医院之事,而且依照法律规定,他也有权要求立即召开公听会。由于他尚未接到这份通知,因此我代表他提出他有权举行公听会,而且可以亲自参加。”
法官不同意他的请求,接着又打电话给雅典心理健康中心的安全主管卢克明。
“卢克明先生,您是否知道威廉。密里根先生最近与医院人员打斗?”
“是的,我从助理威尔森先生和值夜班的警卫巴卡达先生得到的报告获知,事件的发生日期是1979年9月26日……目前他被安置在上锁的病房里。”
“身为贵中心的安全主管,您是否非常担心……贵中心的设施不足以防止比利脱逃?”
“我相信我们有足够的设施。”
“您是否有当天晚上他企图脱逃的第一手资料?”
“是的,我有。比利和另外一位病患霍斯顿企图破坏病房逃生门,他们使用的工真是椅子……他们到达停车场,比利的车就停在那儿,他们打算打开车门进去……”
他说比利正要坐进去时被工作人员制止,于是他们两人又趁隙跑下山丘,结果终于被三名警卫逮到,带回五号病房。
法官仍决定将比利转往利玛医院。
1979年10月4日下午两点,比利被铐上手铐,除了与郭医师道别之外,他没有时间向其他人道别。就这样,他被送往一百八十哩外的州立利玛医院,那是专为精神异常罪犯设的。
第二十三章
(1)
1979年10月5日,《哥伦布市快报》有如下的报导:
高阶警官催促尽速迁移威廉。密里根──鲁罗勃报导
由于州立心理健康局高阶官员的调停,多重分裂人格的强暴犯威廉。密里根在周四火速迁移至州立利玛医院,那儿有最严密的安全设施。
据说迁移的命令直接来自俄亥俄州心理健康局与心理障碍组织哥伦布总部,他们在周三打了数通电话到雅典心理健康中心。威廉。密里根已在该单位接受治疗十个月。
消息来源指出,心理健康局局长提摩西。马瑞兹至少打过数通电话……
两位州议员──代表哥伦布市的司琴纳与雅典市的鲍尔则不断抱怨对强暴犯的惩罚太轻。
周四,司琴纳与鲍尔两位议员均赞赏将成廉。密里根转到利玛监狱的决定,但鲍尔加了一句:“为什么这项决定拖得如此久?”
司琴纳则说他将继续密切注意密里根这件案子的发展,直到他对社会没有任何威胁为止。
在比利转移后次日,兰开斯特民事法庭杰克森法官针对“葛雷西药房”抢案取消有罪抗辩的申请,做了如下的判决:
关于1975年3月27日威廉。密里根精神异常之举证责任,本庭判定由被告负责提出……在经过小心分析所有证据之后,本庭不认定1975年3月27日威廉。密里根为精神异常、无法协助自己辩护、无法理解起诉内容、无法进行有罪答辩之证据。因此,针对威廉。密里根提出因不当判决而要求取消有罪答辩之申诉,本庭予以驳回。
戈爱兰向俄亥俄第四巡回上诉法庭申请上诉,上诉理由是杰克森法官未适当考量佐证的重要资料──由四位著名的合格精神科医师与一位心理学家所提出的研究报告,而只采信布朗医师一人的证词。同时,他也向俄亥俄利玛市亚伦地方法院提出上诉,上诉理由是他的当事人在没有机会与律师讨论之下,未经适当作业程序而径被移至比以往更受限制的场所。
(2)
一星期后,亚伦地方法院审理威廉。密里根转回雅典市的申请,这是作家第一次看见比利被手铐铐住。那是《老师》,《老师》腼腆地笑着。
在房间里,《老师》与戈爱兰律师、作家谈到过去几周来在利玛医院所接受的治疗,临床主任林德纳医师诊断比利的病症为假性精神病质性精神分裂症,他开出的药方是Stelazine,此一药物与Thorazine属同类药物;服下此药之后,会使人格的分裂更加严重。
他们持续谈论,直到法警通知他们裁判会议即将开始为止。戈爱兰律师与比利要求作家与他们同坐,对面坐的是检察总长毕大卫与他的证人林德纳医师。削瘦的林医师有一张皱缩的脸庞,戴着一副金边眼镜,并且蓄着范大克式胡子。他望着对面的比利,脸上挂着一丝冷笑。
会议经过律师与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