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蔷还没来得及对梅儿发飙,就见千年站起来,面向另一个方向,脸带微笑。
(正文完结)这就是幸福……
秦蔷还没来得及对梅儿发飙,就见千年站起来,面向另一个方向,脸带微笑。果然,没一会儿,一个外面穿着粉色小褂的小姑娘迈着小短腿跑过来,粉粉的衣裳,粉粉的脸儿,粉粉的圣樱花。
萧流看着皱眉,千年看着微笑。萧流皱眉是觉得女儿穿得太男气,虽然还小,可是如此鲜嫩的颜色本来就只男儿家财穿,都不知道千年在想什么,上次看到秦蔷做用粉红色的布料做小衣服,就一定要蔷儿也给女儿做一件,小孩子穿起来倒是好看,就是不像女儿家。
“娘,娘”看着飞扑过来的女儿,千年脸上的疼爱之情是那么明显。血缘是一种十分奇妙的东西,这个出自自己血脉的女儿,自己的生命的延续,多么神奇啊,这种感觉。
萧流含笑的看着那对天天表现母女情的两人,而秦蔷是一脸嫉妒,他一定要生出个更可爱的小宝宝来。梅儿已经退居一边了,知道在有小小姐出现的地方,主子是根本不会把视线挪到别处的,争也无用。
这样的生活大约就是人们所说的幸福了吧,妹妹,是吧,这就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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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完结,似乎结局得有些粗糙。这后面的情节大约写得有些急切了些,很多细节都没有描写,那是因为我觉得这在千年的人生中并不能占到主要的。但是一部小说少了细节似乎太不成样子了,所以我会在番外中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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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之于清莲(1)
我叫于清莲,今年十六岁。曾经我有个很幸福的家,娘很爱爹,我爹在生我的时候差点难产,我娘吓坏了,虽然我是个男孩,但我娘还是决定以后不再要孩子了。
我娘是个私塾老师,每天都出去教学,我爹在家教我琴棋书画。我娘常说我爹是个大才子,又是大家公子,嫁给她受穷,真是委屈了。每当这样,我爹就会对我娘说,才子有什么了不起的,大家公子又怎么了,我宁愿嫁给你吃苦,也不要嫁给那些薄情寡义的花花小姐。何况,你从来没有让我吃过苦,我现在很幸福很幸福。每次说到这里的时候爹和娘就会忍不住抱在一起亲亲。这个时候我就会觉得我是多余的了。
而这些幸福被一场瘟疫给毁了。娘在瘟疫中死了,我和爹逃难到岚州城。为了生活,一直被娘宝贝在家的爹不得不去干一些脏活累活,无论多辛苦,爹也不让我出去抛头露面。可是三年后爹还是病倒了,没钱医病的爹很快就死了。临死之前,爹交给我一块玉佩
“可怜的莲儿……爹死了你可怎么办?……这里有块玉佩……当年我和你娘私奔……你拿着这快玉佩去找……找……”,找什么呢?爹还没说完就死了,留下这块玉佩。我不知道爹要我去找谁,去哪里找,我只知道,我是个孤儿了,爹到天上和娘团聚去了,扔下我一个人,走了。
没办法,我只能到酒楼去卖唱,却时常被一些风流小姐调戏,可是,我什么都不能做,我只能忍耐。
但是这天,这个岚州城出了名的女霸王却看上了我,想要抢我回家,我以为我这辈子就完了,可是我却被救了。
可是救得了一时,救得了一世吗?他们走后,那个霸王女一定还会来找我麻烦的。
“公子请救救奴吧,你走了,那恶霸一定会来报仇的,到时候奴……呜……”
自从爹死后我才发现,我很爱哭,一点小事我也能哭半天,我知道,可忍不住。
番外之于清莲(2)
自从爹死后我才发现,我很爱哭,一点小事我也能哭半天,我知道,可忍不住。
我求他们收留我,哪怕是做牛做马做奴才都可以,我想活着,活着找一个像娘一样的女人疼我,爱我,然后生一堆宝宝,这样我就又有亲人了,这样我就不再孤单了。
“要不这样吧,小公子暂时先跟着我们,等到了下个城市,我们给你一笔钱,你就在那里安家,做些小买卖吧。”
他们并不想收留我,我知道他们一定是有重要的事情要办,我会成为他们的后腿。可是,不行的,我一个男儿家,别说不会做生意,真要做,人家也不肯跟我做啊。这个世界的男子都是低贱的,没有人愿意同低贱的人一起做生意的。
我要留下来,我一定要留下来,我会很勤快,我会很认真,我一定不会成为他们的拖后腿。
第一次见到千年小姐的时候,我其实没什么感觉,只是觉得她吃撑了的样子有些好笑。秦公子似乎很讨厌她,总喜欢叫她做事。
那怎么行呢,我是公子的小厮,公子吩咐的事,应该我去做才是。更何况,虽然千年小姐长得不怎么样,可是这个世界,女人是天,男子怎么可以命令女人做事呢,如果有人责怪下来,公子可是要吃大亏的。
于是,每次公子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