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
而过错责任原则,则指的是以过错为归责的依据,并以过错作为确立责任和责任范围的基础的归责原则。
通常来说。
过错判定越多,侵权责任越大,赔偿越多。
而过错推定原则……
也称过失推定,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依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具有过错,如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项原则适用于之前提及过的高度盖然性。
即我方发生损害,虽无证据,但凭借推定,可以证明是对方过错引发的,对方应当承担责任。
除非对方能证明此事和对方无关。
比如说司法实践中著名的案例……
汽车在地下车库无故自燃。
监控显示,车主和他人没有干涉汽车的行为,便可以将责任推定为汽车的生产厂商,由厂商进行赔偿。
这就是高度盖然性的运用。
第三个原则……
则是无过错原则。
是指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不论该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如不存在法定的免责事由,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即在公共场所,或者某机构的场所里发生了意外,摔断了腿。
即使该行为是个人走路摔倒,该场所也需要承担责任。
因为……
场所需要承担保障他人身体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而在本次老张打死了狗的事件里。
第二个过错推定原则显然不适用。
第三个无过错原则……
同样不适用。
因为老张没有保障对方财产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而且。
程楚潇存在不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按照《民法典》规定,引起损害事实的发生是由于不法行为的实施而导致的,且存在因果关系,则不构成侵权。
老张适用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