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的原文都和秦牧刚才所说的一模一样!
“我刚看了你家的狗,没有戴狗牌,也没有牵绳,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在她愣神的时候。
秦牧的声音接着响起:“按照规定,应当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而你没牵狗绳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不牵狗绳和宠物狗死亡,存在因果关系,所以过错方自然在你。”
秦牧从法律逻辑的角度,将过错方详细阐释了一遍。
因为程楚潇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导致了存在因果关系的损失,过错方自然是程楚潇。
不应当是其他人。
“胡说八道!”
程楚潇听的满脸通红,半天才蹦出四个字。
她气得浑身发颤,伸出手指指着张清源。
不满的说道:“就算按照你说,我没牵绳有过错,那他打死了我的狗,就没有错了吗?”
“按照你的逻辑,岂不是我要是违法了,别人在路上就可以随意打死我了?”
她最气愤的点在于……
自己的狗死了。
至今为止。
养老院里,都没有一个人跑出来同情她的狗。
都在想办法为那个杀狗凶手开脱。
这个法律顾问……
更是直接表示一分钱不赔!
“你这个逻辑不对。”
秦牧看着即将破防的程楚潇,淡淡说道:“狗没有人权,是财物,而你……”
瞥了眼程楚潇。
他略微停顿。
十分严肃的说道:“仅从法律层面来看,你是个人。”
而程楚潇听闻此话,更是被气得七窍生烟。
这话的言外之意……
已经很清楚了。
等于是变相的骂她不是人。
“对于财物的损失,自然要判定过错方,而对于人员的伤亡,则应当评判刑事伤害的造成者,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