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一起民事纠纷。
可当事人……
却因盗窃罪,被反手送了进去。
在听到这个案子后,他第一反应就是和某人有关。
这种行事风格,实在是太熟悉了。
果不其然。
经过鱼子金的解释,被替换了零配件的车主,就是秦牧!
得知了前因后果。
他也非常果断,决定接下了这个案子的辩护。
“这一次……我一定能减下来!”
他深吸了一口气,眸子里燃起了浓烈的斗志。
经过了这么多案件。
他已经发现了……
只要对手是秦牧,他很少辩护成功。
哪怕他发挥的很出色。
可总会出一些幺蛾子。
要么是当庭作伪证,要么是骂法官,要么是咆哮法庭……
很少取得突破性的减刑成果。
“这个案子……还真的有点难办。”
随后。
他拿出了电脑,开始分析本次的辩护思路。
案件源于汽车的零配件替换。
原本是归《三包法》管的,可突然转移到了《刑法》上。
当事人牛欢、常英才的行为……
也的确构成了盗窃罪。
盗窃罪的定罪要件,他们都完美符合,躲都躲不掉。
刑事责任是跑不了的。
再结合多次执行窃取零配件,以次充好,试图隐瞒犯罪事实的行为,构成了情节严重。
依照相关刑法,将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