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病。
盛星漾被他咬的耳骨敏感异常,脸一烫,伸手轻轻锤了他一记:“你好变态,不喜欢。”
“别那么恐怖。”
傅斯彦当然是吓唬她的,他不舍得弄死她的,他还要和她白头偕老,生一窝,继承家里的王位。
“逗你的,怎么舍得让你受伤。”傅斯彦松开牙齿,温柔亲一口她的脸说:“不生气了吗?”
盛星漾:“你解释清楚了,我要是再无理取闹或者……矫情跑了,显得很做作。”
傅斯彦轻轻嗯:“那就好,以后也别说离婚好吗?”
盛星漾乖乖笑笑:“好。”
“现在好好爱我吧?”傅斯彦趁热打铁,摸上盛星漾柔软无比的手,五指相扣,交缠握紧:“不要设防。”
盛星漾抬抬眸,声音柔软了些;“那也要看你表现了呀?我没那么好哄。”
别以为,今天哄哄她,她就要马上爱上他。
傅斯彦点点头:“嗯。”
“现在回家?”
盛星漾没意见,红着脸主动牵着他的手,从通道离开时,盛星漾心情恢复,轻轻笑着问:“傅斯彦,你到底偷偷暗恋我多少年了?”
傅斯彦算了一下:“差不多十年了吧。”
“这么久?这么多年,你就没有谈过?”盛星漾好奇。
她记得自己……当时和他绑在小黑屋,彼此见不到脸,他竟然会对自己惦记那么久?
傅斯彦唇角扯扯:“我闻过你身上的味道,其他女孩子靠近我,我就恶心的不行。”
盛星漾:……
“别说了,你好夸张。”话是这样讲,但盛星漾心里还是有点小小的悸动。
毕竟女人多多少少都有点这方面的‘小虚荣’。
她也有。
被这么帅的小奶狗惦记十年……也不赖。
“事实,我真的受不了其他女人。”傅斯彦认真说:“不骗你,你身上有好闻的百合花香味。”
“最主要……我抱过你,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后来每次午夜梦回的时候,我都记得你的怀抱……就跟着魔了一样。”
这点傅斯彦也解释不清楚。
真的像着魔,就算那天解救过后,他们分开了,他依旧记得盛星漾温柔软棉的怀抱。
那是他人生第一次感受到的……安全感。
可能就是这样,往后他哪怕遇到再漂亮再美的女人,都不如盛星漾对他刻在骨子那么印象深刻。h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