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是王爷啊,竟然能对自己这样以礼相待,江云海顿时感觉到了一种至高无上的荣耀,非常高兴地拿出自己的手,准备迎接这个王爷。
江母早就已经在堂屋里面坐好,准备迎接萧逸朗的迎娶了。
之前那个江临花的婚姻,虽说也是弄得非常豪华大气,但是毕竟那是二女儿,大女儿还没有成亲,不能弄得太大。
加上之前迎娶的不过是总商,总商再大,毕竟还是商人,就是平常的百姓家,也只能用百姓的礼仪。
结婚当中的那种东西,可以随便用多少黄金白银,但是对于宝石的采用,却是一直由皇家垄断的。
现在,江临安要嫁给的人,是太子,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太子,那是多么伟大的事情啊。
所以,江母听说王爷来到家里面的时候,就一进刚有点睡不着了。
更别说现在就已经到了提亲的时候。
她看到江云海老半天都不愿意进来的样子,连忙打招呼:“喂喂喂,老头子,你还冷着干什么?”
江云海兴高采烈地走到堂屋正中、央的那张交椅上面坐下,威风凌凌一抖自己的裙摆,坐在江母旁边。
“孩儿萧逸朗拜见岳父大人,愿岳父大人,福寿安康!”
“孩子真是会说话!”江母立马从衣服里面掏出一个锦囊。里面装着一些小小的碎银还有碎金子。
然后,萧逸朗按照皇宫嫁娶的礼仪,掏出一张长长的信件,从头到尾,说了自己为什么喜欢江临安,如何想要跟江临安结为夫妇,还有以后将要对江临安如何如何之类的,说了一大堆。
果然是文采飞扬,才华横溢。
刚才江云海还在他们临安书社里面走出来,拿着一本牛皮纸做包装的所谓“临安诗选”那个钟无良恨不得就让橡江云海要给自己千万两,当作是这本书的润笔费。
但是,江云海虽然不懂诗书,错别字还是看得懂的。他看到上面的字迹歪歪斜斜,一看就知道是印刷铺的徒弟帮忙写的。
印刷店的老板要的钱都是固定的,只有徒弟为了想要混的好一点,不惜低价帮人接收业务。
但是,徒弟毕竟是徒弟,做的事情都比较粗糙。
钟无良的书,其实就只有两个人会看。
一个是作者,一个就是印书的人。
但是他觉得自己纠结一大堆的文人墨客,好说歹说也算是一个作家协会了。
刚刚开始,也许一个人单枪匹马就很难闯荡出什么东西来的。
但是如果有朝一日,能够弄到几百人,每个人一支笔,就好像是军队里面每个人都有一把枪,乌合之众,都可以人多势众。
不过,钟无良好像忘记了,文化事业跟那些带兵打仗是不一样的。
带兵打仗可以靠蛮力,以大欺小,但是吟诗作文,应该是吃脑的东西。
要是没有一点点的的文采,恐怕是什么都做不成的了。
但是,钟无良明明写出来知道没有人看,却要做成一个印刷出来的样子,证明自己的书是有很多本的,而且很多本的书本来
印刷是需要很多钱的,他又舍不得,就只能弄个歪歪斜斜的书本了。
这样歪歪斜斜的书本,不仅仅上面的字看不清,加上里面的内容也是那样狗屁不通的,所以就更加看不懂了。
但是听到萧逸朗的信件,却是如此朗朗上口,字句简单,语义明确,听起来,就好像是天籁之音一样。